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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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域名与网站 > 域名注册”。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域名注册 > 域名列表”。 您可以在域名列表栏查看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信息,单击域名名称查看详情,并进行截图。 图1 域名所有者实名认证截图示例 如果您是在非华为云购买的域名,请到实际购买域名的服务商处获取实名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在“转移
网站主办者冲突。 同一个备案主体信息提交了两次备案,即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已在其他服务商处提交过备案。 修改措施: 您需要在其中一家服务商的备案系统中放弃备案。放弃在华为云的备案。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服务器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如您因配置升级或重新购买,华为云服务器IP发生了变化,您可以先将域名解析至新的服务器,再对备案信息中的IP信息进行变更。 系统填写参见变更备案,提交后备案专员进行初审及后续引导,并安排提交管局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即生效。 父主题: 备案流程
负责人手机号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短信核验工作。 注销主体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当有特殊原因需要注销其他单位备案信息或需要注销空壳主体的备案信息时,无法直接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系统中进行注销,需向备案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线下注销。
未能通过备案域名核验解决方法 可能原因 解决方法 您注册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名可能未通过国家批复。 系统根据工信部公示的域名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的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信息”网站上可查询。 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否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为云将不得为您提供接入服务。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华为云提交后,工信部核验系统将首先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未能通过核验的,由系统自动退回。通过系统核验后才能提交至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或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华为云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止提供接入服务。
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查看状态。备案进度查询,请参见怎么了解备案进度。 审核结果将以短信、邮件形式通知,请务必留意查收。如初审通过,您需要按通知指导发送注销主体确认信息至华为云。 收到您的注销主体确认后,将为您提交注销申请至管局审核。 注销成功后,工信部备案信息查询系统查无该主体的任何备案信息。
登录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打开“首页”。 单击“通知公告”栏右上角的“更多”。 图2 首页 在“通知公告”页,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如下参数,并单击“搜索”。 省份:您备案成功的主体所在省份,如北京 标题:输入关键字“注销” 图3 通知公告 根据搜索结果查询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所需资质:请提供接入商xxx资质原件扫描件(包括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 联系方式:备案专员将通过联系方式中提供的邮箱,发送所需资质给您。 系统默认显示注册华为账号时使用的手机号码、邮箱,如需更换接收资质材料的邮箱,请修改邮箱地址。 图2 联系方式 勾选同意协议,并单击“提交”。
否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华为云将不得为您提供接入服务。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华为云提交后,工信部核验系统将首先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未能通过核验的,由系统自动退回。通过系统核验后才能提交至省通信管理局审核。 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或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华为云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止提供接入服务。
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视频要求 《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视频由网站负责人诵读并录制,上传至备案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录制为视频。视频内容如下: 我叫 xxx(网站负责人), 我为域名 xxxx 办理网站备案手续。
辽宁省、 浙江省、重庆市、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并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我的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页面,在“我已成功备案的网站”栏,查找待更换主体的网站,并单击“操作”列下的“更多 > 迁移网站”。 如您需要同时迁移多
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单击“我要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打开“我的ICP备案”页签,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栏查看待修改的备案订单。 修改备案订单。 单击“操作”列下的“继续备案”,打开“预览资料”页面。 单击,进入编辑模式,修改备案订单信息。 系统支持在PC端修改主体信
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请您务必保证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将面临整改、关停风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经营范围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且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网站名称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相符。
备案类型 如何选择备案类型 不同的备案类型在备案流程中需要提供的信息略有差异。 对于增加备案信息的类型,在您填写备案信息的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判断备案类型,您无需自己选择。 对于变更和删除备案信息的类型,在华为云完成备案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入口。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网
华为云将您的备案订单提交管局后,工信部系统会自动下发短信验证码,您需在24小时内,访问所在省管局网站进行验证,详情可查看备案短信核验。 管局审核 管局将在3-20个工作日内对您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 等待审核通过,备案完成 备案完成审核通过以后,华为云会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通知您。登录备案系统可查看已备案的主体信息和互联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