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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型有哪些? 华为云发票 当客户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数电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发票”。 当客户签约主体不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 云商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支持电子发票吗? 自2024年4月中旬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支持数电发票。当客户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支持开具数电发票和纸质票。当客户签约主体不是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支持电子票,仅支持纸质票。 父主题: 电子发票类
电子票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自2024年4月中旬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支持数电发票。当客户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支持开具数电发票和纸质票。当客户签约主体不是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支持电子票,仅支持纸质票。 父主题: 电子发票类
华为云账号充值支持哪些支付方式? 华为云账号充值支持如下两种方式: 在线支付: 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当前仅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Huawei Pay方式进行充值。 签约主体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网银、银联的方式进行充值。 其他签约主体,不支持在线支付。
其中只有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或“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才支持在线支付,其他签约主体,不支持在线支付。 在线支付支持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Huawei Pay等方式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以页面为准。 仅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才支持Huawei
签约主体变更的影响有哪些? 随着云服务业务的快速发展,华为专门成立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计算”)支撑管理华为云业务;在此背景之下,未来华为云中国区的主要签约主体由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软件”)变更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签约主体变更后将对您的转账汇款、开票等功能有所影响。
云商店订单为什么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若您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云商店通用商品仅保留“余额支付”、在线支付下的“华为支付”和“企业网银”支付方式。 父主题: 订单
通过支付宝、微信充值到账不超过11个月的金额。 通过银联充值到账不超过3个月的金额。 (仅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支持Huawei Pay支付)通过Huawei Pay充值不超过3个月的金额。 (仅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支持华为支付)通过华为支付充值不超过6个月的金额。 转账汇款(专属汇款账号和通用汇款账号)的金额。
切换签约主体后,专属汇款账号需要重新申请吗? 如果您当前已经有专属汇款账号,签约主体切换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后,系统会自动为您重新申请专属汇款账号。 如果误把金额汇入原专属汇款账号,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进行处理。 父主题: 多签约主体
为什么我不能进行领款操作? 您的签约主体为非“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通过通用充值账号汇款后,不能进行领款操作,需要您提交工单。华为云根据工单人工充值到您的华为云账户,2个工作日到账。建议您使用专属汇款账号充值。 父主题: 充值
使用企业网银支付的时候没有开通B2B的功能,如何充值? 请联系发卡行开通B2B功能。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当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联、Huawei Pay方式进行充值;签约主体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网银的方式进行充值。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
示例:如下图所示,客户在“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和“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两个签约主体下存在发票。且“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约主体下只存在欠票1.50元和负向消费发票88.00元。则: 系统自动将“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约主体下的发票数据(欠票和负向消费发票)合并到“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签约主体下。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规则为:为顺应国家税务总局数电发票政策,自2024年11月底开始,当客户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普通发票将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不再支持开具纸质发票。当客户签约主体不是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普通发票支持电子普票和纸质普票。 如果您选中的普票介质当前并不支持开
正确的账号信息进行打款。 “收款户名”填写错误,正确的“收款户名”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或“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填写错误,正确的“收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 “收款账号”位数填写错误,实际为19位数字。 “收款账号”填写错误,误
原因等信息。华为云工作人员审核后,由华为云向客户提供加盖发票章的发票底联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需要邮寄加盖公章的《发票遗失声明》到华为云。收到声明后,华为云向客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章)。 当签约主体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单击此处
可开票产品包括华为云产品和在云商店购买的联营商品、华为商品。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规则为:为顺应国家税务总局数电发票政策,自2024年11月底开始,当客户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增值税普通发票将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不再支持开具纸质发票。当客户签约主体不是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转账汇款(专属汇款账号和通用汇款账号)充值的金额只能进行原路提现。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客户充值时的银行账户中。 仅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才支持华为支付和Huawei Pay。 提现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在“费用中心 > 资金管理 > 提现”页面查看提现申请的处理情况,提现的具体操作请参见余额提现。
转账汇款(专属汇款账号和通用汇款账号)充值的金额只能进行原路提现。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客户充值时的银行账户中。 仅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才支持华为支付和Huawei Pay。 不能提现场景: 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客户不能进行提现。 充值返奖励金或者送代金券时,充值金额不能进行提现。
合同。 在线支付:选择在线支付,单击“去在线支付”,跳转到华为云收银台,选择在线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银联、Huawei Pay等)后,单击“确认支付”。 只有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或“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才支持在线支付,其他签约主体,不支持在线支付。 平台支
R。 当签约主体为“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时,退票材料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华为路华为云楼;收件人:谢支娟;电话:025-56622708。 当签约主体为“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时,退票材料寄送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马场镇数谷大道华为云上屯B5-3楼;收件人:杨晓晓;电话:1818413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