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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源码安装时引入SDK代码库 // require 'obs-autoloader.php'; // 声明命名空间 use Obs\ObsClient; // 创建ObsClient实例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 //推荐通过环境变量获
使用源码安装时引入SDK代码库 // require 'obs-autoloader.php'; // 声明命名空间 use Obs\ObsClient; // 创建ObsClient实例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 ( [ //推荐通过环境变
t"; // 创建ObsClient实例 ObsClient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ak, sk, endPoint); obsClient.deleteBucketTagging("bucketname"); 父主题: 标签管理
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接口参考文档详细介绍了每个接口的参数和使用方法。 您可以通过ObsClient.GetBucketTagging查看桶标签。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查看桶标签: // 初始化配置参数 ObsConfig config = new ObsConfig();
生成下载对象的URL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static void test_get_object_auth() { // 创建并初始化option obs_options option;
次月的1日00:00:00。 使用OBS。 资源包购买完成后可以直接使用OBS,无需绑定,系统会根据资源包和桶属性自动匹配。当资源包和桶属性一致时,会自动使用资源包抵扣对应的计费项,无法抵扣的计费项将按需计费。 购买指引 图1向您介绍了各个OBS资源包的购买场景,帮助您明确在不同的场景下应该购买哪些OBS资源包。
删除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接口参考文档详细介绍了每个接口的参数和使用方法。 以下代码展示如何删除指定的对象: obsClient.deleteObject("bucketname", "objectname");
其他参数保持默认,单击“确定”。 对象上传后,您可以在对象列表页查看到已上传的对象。 步骤四:下载对象 当对象上传至桶后,您可以将对象下载至本地指定路径。 在对象列表页,找到已上传的对象,单击右侧的图标。 在对话框中选择存放文件或文件夹的本地路径后,单击“确定”。 对象下载后,您可以在本地指定路径下查看到下载的对象。
复制多版本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您可以通过copy_object接口传入版本号(version_id)来复制多版本对象,示例代码如下: static void test_copy_object_version()
为节省空间和成本,您可以根据需要删除指定桶中的多个对象。 批量删除对象特性用于将一个桶内的部分对象一次性删除,删除后不可恢复。批量删除对象要求返回结果里包含每个对象的删除结果。OBS的批量删除对象使用同步删除对象的方式,每个对象的删除结果返回给请求用户。 接口约束 您必须是桶拥有者或拥有批量删除对象的权限,才能批量
"https://your-endpoint"; // 创建ObsClient实例 ObsClient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ak, sk, endPoint); String location = obsClient.getBucketLocation("bucketname");
设置对象属性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接口参考文档详细介绍了每个接口的参数和使用方法。 您可以在上传对象时设置对象属性。对象属性包含对象MIME类型、对象MD5值(用于校验)、对象存储类型、对象自定义元数
大数据场景下使用OBS实现存算分离 大数据场景下使用OBS实现存算分离方案概述 操作流程 对接大数据平台 对接大数据组件 迁移HDFS数据至OBS
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您可以通过list_bucket_obs列举桶。 参数描述 字段名 类型 约束 说明 option 请求桶的上下文,配置option 必选 桶参数。 handler obs_list_service_obs_handler *
*bucket_name) { // 创建并初始化option obs_options option; obs_status ret_status = OBS_STATUS_BUTT; init_obs_options(&option); option.bucket_options
取消删除对象 使用场景 桶没有开启多版本控制功能时,已删除的对象不可恢复。 在启用了多版本控制功能的OBS桶中,OBS桶中的文件从“对象”列表删除后,OBS不会立即将其彻底删除,而是保留在“已删除对象”中,同时会为其打上删除标记。您可以通过“取消删除”功能来找回被删除的文件。 注意事项
必选 参数解释: 对象名。对象名是对象在存储桶中的唯一标识。对象名是对象在桶中的完整路径,路径中不包含桶名。 例如,您对象的访问地址为examplebucket.obs.cn-north-4. myhuaweicloud.com/folder/test.txt 中,对象名为folder/test
// 创建ObsClient实例 ObsClient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ak, sk, endPoint); // 删除桶 obsClient.deleteBucket("bucketname"); 如果桶不为空(包含对象或分段上传碎片),则该桶无法删除。
"https://your-endpoint"; // 创建ObsClient实例 ObsClient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ak, sk, endPoint); BucketTagInfo bucketTagInfo = obsClient.getBucketTagging("bucketname");
一个桶的多条EG通知不允许重复,即任意对象在发生任意事件时都不能同时匹配两条以上的EG通知规则,重复规则会创建失败。 前提条件 已开通事件网格服务并授权。 已获取OBS和函数工作流的权限。 创建EG通知 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