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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 操作场景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对于已备案网站仅对应一个域名的场景,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继续访问,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
首次备案 操作场景 主体和域名或主体和APP名称均为第一次做备案,即在工信部查无任何备案信息。 前提条件 已确定主体证件号、华为云服务器、域名或APP名称。 准备好备案主体证件材料(原件拍照/扫描)彩色电子版(电子版证件资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身份证
迁移备案 操作场景(PC端) 对于已完成备案的网站,如需更换主体,在ICP备案属地管局支持的情况下,无需注销网站重新备案,可提交网站迁移备案申请,在业务不中断的情况下,将网站迁移至新的主体。 约束与限制 迁移的目标主体需要有独立的华为云账号。 当前账号和迁移的目标账号下都不能有正在进行中的订单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操作场景 主体已在华为云备案过其他网站或APP,域名未备案,且域名作为新建网站或APP使用。 新增网站或APP不会影响原备案的域名访问。 前提条件 已确定主体证件号、ICP备案号、华为云弹性IP、域名或APP名称。 准备好备案主体证件材料(原件拍照
新增接入(原备案在华为云) 操作场景 主体在华为云已经有域名备案,需接入在其他接入商备案的域名。 新增接入不会影响您在其他接入商的备案信息,一个网站或APP可备案在多家接入商。 接入备案期间,如原备案的IP资源有效可继续解析访问,不会影响原业务的正常使用。接入备案成功后,即可解析到华为云对应
前置审批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令第十一条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省通信管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操作场景 主体已在接入商(非华为云)备案过其他网站或APP,域名未备案,且域名作为新建网站或APP使用。 新增网站或APP不会影响原备案的域名访问。 前提条件 已确定主体证件号、华为云弹性IP、域名或APP名称。 准备好备案主体证件材料(原件拍照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操作场景 主体和域名或主体和APP在其他接入商备案过。 新增接入不会影响您在其他接入商的备案信息,一个网站或APP可备案在多家接入商。 接入备案期间,如原备案的IP资源有效可继续解析访问,不会影响原业务的正常使用。接入备案成功后,即可解析到华为云对应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