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com)访问企业A的网站。 ③ CDN判断响应速度最快的节点是CDN节点1,通过加速域名,将图片资源缓存至CDN节点1,实现快速访问。 如果加速域名(www.picture.example.com)的CDN加速范围包括中国大陆,该域名就必须在工信部备案才能接入CDN。 图1 网站使用华为云CDN加速 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管理ICP备案信息 变更备案 转移备案 迁移备案 认领备案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销主体 取消接入 如何获取“等保证明”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所需资质给您。 系统默认显示注册华为账号时使用的手机号码、邮箱,如需更换接收资质材料的邮箱,请修改邮箱地址。 图2 联系方式 勾选同意协议,并单击“提交”。 身份核实通过后,备案专员将以邮件形式,将所需的资质材料发送至您反馈的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父主题: 管理ICP备案信息
图2 初审驳回 图3 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ICP备案结果 备案申请提交管局系统后,管局审核时长一般为3~20个工作日,管局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您,如您的ICP备案申请被驳回,您可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查看驳回原因排查问题,并根据当地管局的ICP备案规则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备案系统 。 单击左侧导航栏的“授权码管理”,进入“备案授权码”界面。 单击“自动审批设置”。 输入“白名单账号”。 单击“添加”。 勾选“使用通知”方式。 白名单账号使用您的授权码时,会通过您勾选的方式通知您。 白名单账号授权码自动审批情况可在 “备案管理-我的授权-我授权的”
有差异)前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APP相关信息与材料,并通过备案主体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期间APP可正常使用。 如您在2023年9月1日后,有新的APP在分发平台申请上架,或历史下架的APP需重新申请上架,需先登录华为云代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手续后再申请上架应用,备案通过后APP才可正常使用。
息。 如果属主动申请且有新的接入商,建议先在新的接入商处完成转接入备案,否则您的备案信息可能会被通信管理局注销。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的网站或APP,单击操作列的“取消接入”。
子用户场景:子账号左边栏无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菜单 2. IAM主账号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无订单时才可变更开关状态和修改权限) 无订单时,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可以正常操作启动或关闭,修改子用户权限同理 图3 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功能开启 有订单时,操作互联网信息权限管理开关和修改权限时会提示“
案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方式1. 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输入单位名称、域名或备案号,并单击“搜索”进行查
在“证书下载”页面,获取等保证明。 图3 证书下载 如需获取详细的测评报告,请提交工单,联系“安全解决方案”专家咨询获取。 图4 新建工单 父主题: 管理ICP备案信息
吉林省、 辽宁省、 浙江省、重庆市、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山东省、海南省。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并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我的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页面,在“我已成功备案的网站”栏,查找待更换主体的网站,并单击“操作”列下的“更多 > 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
站域名列表中删除不使用的域名并重新提交审核。 只有在华为云备案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才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申请“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在华为云备案过的,请联系原接入商或对应省通信管理局。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一次只能注销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不支持批量注销互联网信息服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备案主体信息”中,单击“操作”列下方的“注销主体”。 如果未找到“注销主体”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或者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注销主体”按钮。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备案申请时,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相关法条如下: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
网站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网站在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
请先充值缴费,待手机恢复正常后,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手动重发验证码。 手机网络信号异常 请移动到信号好的地方,或访问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手动重发验证码。 手机设置了短信拦截/安装了垃圾短信拦截软件 请关闭拦截。如果无法关闭拦截,建议将您的SIM卡换至其他手机。 误删验证短信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手动重发验证码。
PC端操作步骤 在PC端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验证备案类型。 在“验证备案类型”页面,按提示填写信息,然后单击“验证备案类型”。 系统将根据填写的域名和证件,自动校验备案类型。 当系统检测到您填写的域名和主体信息或APP名称
请时需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需进行短信核验的ICP备案类型请参见备案短信核验。 管局审核:ICP备案申请信息成功提交管局系统后,管局审核一般为1~20个工作日,管局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您。 变更备案申请提交完成后,您可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查看备案进度。 APP端操作步骤
系统提示:“域名已备案,证件未备案” 请核实域名是否确已备案,如已备案,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需与在工信部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父主题: 故障排除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