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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的信息系统(包括网络)按照重要性和受破坏后的危害性分成五个安全保护等级(从第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定级后第二级以上系统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颁发备案证明;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系统等级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全建设整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
全国的信息系统(包括网络)按照重要性和受破坏后的危害性分成五个安全保护等级(从第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定级后第二级以上系统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颁发备案证明;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系统等级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全建设整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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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数据管理 > 我的密钥KEY”可以查看API密钥。 网安备案查询 根据网站域名查询对应的公安网安备案信息。 输入参数 用户配置网安备案查询执行动作,相关参数说明如表2所示。 表2 网安备案查询输入参数说明 参数 必填 说明 域名 是 输入需要查询的域名。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系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变更备案 操作场景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对于已备案网站仅对应一个域名的场景,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继续访问,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
待完善资料 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表示华为云备案专员已审核订单,发现提交的备案申请缺失材料、或填写的信息不完整,不完全满足网站备案相关要求,如图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所示。 请单击“状态”栏的查看审核意见,并单击“去修改信息”进一步完善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接入商审核。
您可以在网信办官网,查看华为云通过网信办网络安全审查的记录。 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产品有进一步了解的需求,欢迎联系我们。
在新办网站申请页面的开办主体配置向导页,按需填写负责人信息,单击下一步。 图8 选择新版网站申请 如果您已完成开办主体信息填写,则平台会自动拉取已有的主体负责人信息。主体负责人信息与您实际备案所用信息保持一致。 4. 在新办网站申请页面的网站基本信息配置向导页,您可以参考以下信息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单击下一步。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目前工信部不支持备案证书下载。在华为云备案成功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方式1. 通过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选择“ICP备案查询”页签。
白名单账号授权码自动审批情况可在 “备案管理-我的授权-我授权的” 页面查看。 图7 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使用备案授权码 登录备案系统 登。 根据界面提示,在“产品验证”页面,输入如下信息: 云服务类型:选择“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输入具体的备案授权码。系统不会自动填充您的备案授权码,请复制后粘贴,或手动输入。
网站备案方式(两种) 备案常用概念说明 如何选择备案类型 备案须知 网站备案流程和步骤介绍 网站备案限制说明 备案权限管理角色介绍 政策法规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信息需真实有效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 常用政策法规 备案查询 网站备案查询官网 02 备案前准备 备案收费标准 icp许可证代办如何收费
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管局备案要求规定了备案信息填写要求、所需提交的资料、备案信息变更规则和备案转移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局备案的具体规则请参考以下内容。 华北各省管局规则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 华东各省管局规则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 华南各省管局规则
在备案的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5个域名/网站。(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需要等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若为个人备案,一个备案订单提交1个域名/网站。 更多备案限制条件请参见:备案限制。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
个人备案:备案负责人信息与域名注册人实名认证信息需保持一致(比对信息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单位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如果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
解决方法:针对具体退回原因修正网站内容或变更备案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管局审核。 域名备案必看教程 填写域名备案信息 域名核验新规 一台服务器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备案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多域名如何提交备案 网站名称要求 域名备案材料准备 网站备案材料文件下载 域名备案证书 域名实名认证截图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为什么要进行视频核验
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如果有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的情况,建议先注销空壳网站或空壳主体后,再申请新的备案。 更多关于空壳网站的内容,请参见空壳网站。 更多关于空壳主体的内容,请参见空壳主体。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注销主体,即删除主体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即注销整个主体备案号。注销成功后,备案主体及主体下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APP,小程序,快应用)将全部成为未备案信息,不可再对外提供任何互联网信息服务。如需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重新申请ICP备案。 主体下有多个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如果您只需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如果您的网站之前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办理过备案,现网站需转接入到华为云。因接入商有变更,所以需要申请新增接入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接入备案初审是1-2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审核时间是3-20个工作日不等的,具体审核时间已管局为准。
登录华为云APP,在“控制台”中或者在搜索“ICP备案”,单击“ICP备案”,进入备案操作入口。 图4 登录控制台 打开“ICP备案”,在“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页签,单击“更多操作 > 取消接入”。 如果未找到“取消接入”按钮,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有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果有,请先放弃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取消接入”按钮。
列表栏显示了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名称、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网站备案号等信息。 在“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页面,系统显示待迁出网站的主体信息、网站信息,请检查并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单击“下一步,迁入信息填写”。 网站迁移成功后,网站的备案信息和资料将从当前备案主体迁出,归属到迁入的备案主体下,请谨慎操作。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操作场景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删除备案主体下某一个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注销成功后,该互联网信息服务将成为未备案信息,不可再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若需再次使用,需要重新申请ICP备案。 如您需要注销多域名网站中的部分域名,请勿单击“注销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