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域名过期 整改通知: 域名已过有效期。 可能原因: 可能是您的域名未及时续费,域名已过期。 整改建议: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完成续费。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备案主体经营异常 整改通知: 经营异常(注销、吊销等)。 可能原因: 查询工商信息显示为注销、吊销、歇业、经营异常等状态。 整改建议: 请核实您的工商信息并联系工商去除异常状态,或将互联网信息迁移至其他主体(部分省份支持)。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仅网站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号 仅APP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主体和网站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主体和APP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短信核验工作。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备案申请时,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相关法条如下: 第七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填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履行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
备案主体证件非最新 整改通知: 主办单位证件已到期、主办单位证件非最新。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的单位证件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发生过变更,或备案信息中缺失证件信息。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信息并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APP解析不一致 整改通知: IP实际解析与备案中IP地址不一致。 可能原因: 已备案域名存在解析大陆境外IP、其他接入商IP情况。 整改建议: 需修改解析与备案信息填写的IP保持一致,或提交变更备案,变更备案信息中填写的IP。 父主题: APP信息
网站内容超范围 整改通知: 网站内容超范围(例如个人备案网站涉及企业内容,或已备案网站涉及其他主体内容等)。 可能原因: 网站存在与备案主体不相符的内容,或个人备案网站存在企业相关信息。 整改建议: 整改网站内容,与备案主体相符;个人备案网站不可存在企业信息。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域名信息有误 整改通知一: 域名实名信息与备案信息不符。 可能原因: 可能是您的域名信息或主体信息发生变更。 整改建议: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进行域名实名信息变更,与备案主体信息保持一致;若您的主体信息发生变更,请尽快完成变更备案或互联网信息迁移。 整改通知二 整改通知二: 域名注册商为境外注册商。
前置审批证件已过有效期 整改通知: 前置审批证件已过有效期。 可能原因: 您的前置审批证件已过期。 整改建议: 请联系发证单位进行证件续期,并参考变更备案重新上传最新的前置审批证件。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整改通知: 实际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中所填网站名称不一致。 可能原因: 实际网站标签页及名称发生变更,但没有变更备案信息。 整改建议: 请修改网站标签页及网站名称,需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若您的网站名称发生变更,请提交变更备案,填写新的网站名称。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功后重新提交首次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驳回原因二: 收到华为云下发的空壳网站整改通知后,未在提示的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备案信息被取消接入;空壳网站被取消接入后,未及时在其他服务商接入备案,导致被工信部注销了备案号。 修改措施: 您需要放弃当前的备案订单,重新提交首次备案。
不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重复使用。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事业单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AP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案号,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CP备案可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作为前置审批文件,具体请以审核结果为准。 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农药、化工生产企业审批)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
以下情况会导致备案授权码无效: 备案授权码已经被使用。 处理方法:请更换使用其他备案授权码。 一个备案授权码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使用备案授权码提交备案申请,管局审核通过后,备案授权码无效。 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的网站,网站不再使用并注销后,备案授权码无效,不能继续使用。 用于生成备案授权码的资源过期。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需要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在取得ICP备案号后才能开通网站。 相关法条如下: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
备案申请时,需要上传相关资料,如主体负责人证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主办单位证件等。为顺利完成备案,请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您的备案材料已经准备完毕,请前往华为云ICP备案控制台进行备案。 个人备案材料 1. 个人备案负责人证件(必须) 个人备案对于主体负责人证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的要求: 身份 证件
域名注册时间晚于备案时间 整改通知: 域名注册时间在备案时间之后。 可能原因: 可能是您的域名在备案存续期间过期后重新注册买回,导致注册时间在备案时间之后。 整改建议: 请您注销该域名备案信息并重新进行备案。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不准确 整改通知: 联系方式失效、联系方式未核实。 可能原因: 已备案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1、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请注意接
服务器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如您因配置升级或重新购买,华为云服务器IP发生了变化,您可以先将域名解析至新的服务器,再对备案信息中的IP信息进行变更。 系统填写参见变更备案,提交后备案专员进行初审及后续引导,并安排提交管局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即生效。 父主题: 变更类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