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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且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营业执照,公章必须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专用章”。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如您的网站在备案通过后打开显示阻断页面,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异常情况,可通过华为云备案专属服务支持通道4000-955-988转5或提交备案类工单进行咨询。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是第三人,需提供授权书,同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对于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等企业类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三到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佐证。
功,现要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进行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操作。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主体没有在华为云办理过备案,而是在其他接入商办理的备案,且已经备案成功。现需要在华为云办理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要进行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操作。
在搜索栏输入“备案”,搜索并勾选“Beian Administrator”。 点击下一步,选择全局服务,单击“确定” 图5 选择云服务 在用户组页面点击”备案服务组”,确认该用户组已拥有“Beian Administrator”权限。 图6 查看用户组权限 备案角色权限授权 在“用户组”页面,选
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父主题: ICP备案号FAQ
“投诉”等字头命名。若网站名称涉及以上等内容,请提交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即可)及说明材料(网站所属单位说明,备案的网站网址,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联系电话,须盖公章),以证明单位为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可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等字头命名。 网
详情、审核历史、删除) 变更类操作: 变更服务/变更备案, 需要做鉴权 变更类选择服务时需要查询有关联权限的服务, 只可以选择有关联权限的服务 图7 查看关联权限 取消类操作:针对服务类型取消接入/注销网站/注销主体/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删除关联权限 转移操作:管理菜单开启时只能主账号操作,转移成功后,删除关联权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五条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
向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宣读和解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相关条款,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清楚明确相关告知内容后,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本人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接入服务企业应在本企业备案现场采集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
次查看。 如1-2小时还未同步,您可拨打热线电话4000-955-988转5、950808转5或提交备案工单联系我们,华为云备案将竭诚为您服务。 父主题: 故障排除
域名证书:请参见域名证书如何获取。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要求,自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签署《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详情请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其他证件:请根据企业经营范
请登录工信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确认您注册的域名后缀是否在“域名.信息”网站上可查询。 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能未经国家批复。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 您的域名已经超过域名注册有效期。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核实,并续费。 您的域名未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请完成域名实名认证,且
认领备案FAQ 原备案平台是否可以继续备案 原备案平台已不再提供备案服务。 请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怎么办 原备案平台的备案信息不会丢失,您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将备案信息迁移至新备案平台: 登录备案系统 > 输入原备案的域名和主体信息
下的“更多 > 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 如您需要同时迁移多个网站,请在“网站备案号”列勾选本次需要迁移的网站后,单击“批量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即可。 列表栏显示了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名称、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网站备案号等信息。 在“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页面,系统显示待迁出网站的主体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 需要,已在使用的APP是需要补充备案的。您需要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部分省份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时间会有差异)间通过您的接入服务企业或小程序、快应用分发平台提交补充资料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2024年4月起(部分省份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时间会有差异),未完成备案资料补充的
个人备案备注网站内容 驳回原因: 请您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下方备注栏写明此网站的用途及网站具体内容(网站主要是做什么)具体涉及哪方面(比如学习,学习类别?具体内容?) ,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进行展现(文字或者图片),需备注详细并且不可以超出个人范围。 修改措施: 网站主要用于XXX
处理方法1:请重新购买包周期的ECS,并生成新的备案授权码使用。 处理方法2:更换备案授权码绑定的ECS资源,继续使用原备案授权码。 单击“操作”列下的“更改云服务”。 图1 更改云服务 选择其他可用的ECS。 如果没有可用资源,请重新购买包周期的ECS。 图2 更换ECS资源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请更换未备案过的联系方式。 驳回原因三: 主体负责人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重复 修改措施: 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和邮箱也需要保持不一致,负责人联系方式需一一对应。 根据备案要求,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和应急号码不能重复,烦请修改。 父主题:
找不到备案入口,无法进行备案 问题描述 执行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变更主体等操作时,找不到备案入口,或者按钮置灰。无法进行备案? 处理方法 思路1:请检查当前账号下是否存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如果有,请先放弃备案,或继续备案完成正在备案中的订单,系统将自动显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