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找到以下 171 条记录
AI智能搜索
产品选择
ICP备案
没有找到结果,请重新输入
产品选择
ICP备案
在搜索结果页开启AI智能搜索
开启
产品选择
没有找到结果,请重新输入
  • 天津管局要求 - ICP备案

    请将证件原件清晰拍照或彩色扫描后上传,核验单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图片文件后缀支持jpg、png格式。 变更备案 个人变更为企业,需要上传域名证书,证明这个域名目前归属企业所有可以接受变更。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 快速完成ICP备案 - ICP备案

    审核未通过,根据驳回意见重新执行2。 常见问题:请参见管局驳回。 步骤三 公安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或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详情请参见公安备案。 常见问题详细请参见公安备案和经营性备案常见问题。

  • 填写APP信息 - ICP备案

    服务,需要填写SDK服务厂商和类型等。可以添加多个SDK服务信息。 接入及平台信息填写方式 导入方式:选择手动输入或批量导入。域名最大导入数量为20个。批量导入模板请下载APP备案批量导入数据表模板。 域名信息 :域名不能为空,可以添加多个域名。 APP支持二到四级域名备案,可填

  • 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 ICP备案

    单击“确认授权”。 (可选)添加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客户与客户之间可能为子公司等关系,若A用户拥有若干授权码,并想授权给B用户使用,添加B客户为白名单账号,当B客户备案时输入授权码,将自动审批,无需审核。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备案系统 。 单击左侧导航栏的“授权码管理”,进入“备案授权码”界面。

  • 备案流程 - ICP备案

    网站。具体操作,请参见添加解析记录。 添加ICP备案号及版权所有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悬挂备案号和跳转至工信部的链接,以便访问者查询确认ICP备案信息。部分省份管局要求,例如江苏省,需要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下方添加版权所有。详情请参见添加ICP备案号和版权处理。

  • 变更备案 - ICP备案

    变更备案 操作场景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对于已备案网站仅对应一个域名的场景,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继续访问,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

  • 填写网站信息 - ICP备案

    联系方式填写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请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人吗? 如需添加多个网站,在一个网站信息填写完后,单击“继续添加网站”。更多请参见多域名如何提交备案。 父主题: 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

  • 步骤三:备案短信核验 - ICP备案

    需验证的手机号码收到工信部发出的验证短信后,请及时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完成短信验证。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图1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 在上方导航栏,选择“短信核验 > 短信核验”页签。 图2 短信核验 您

  • 域名首次备案前怎样关闭DNS解析 - ICP备案

    域名首次备案前怎样关闭DNS解析 操作场景 在新增备案(首次备案)、新增网站期间,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成备案的网站不允许对外开放。 变更备案和新增接入期间,网站可对外访问,不需要暂停解析。 使用华为云DNS服务的域名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 企业门户备案FAQ - ICP备案

    企业门户备案FAQ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域名,可以绑定企业门户的网站吗? 企业门户域名备案,是否一定需要购买服务器? 购买的企业门户是不是只能在购买企业门户的账号进行备案?

  • 新增类FAQ - ICP备案

    首次备案提交了,审核期间还能新增备案吗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同一个主体想要备案多一个域名,但是原有域名已经提交到管局了,如何再添加新域名备案

  • ICP备案号FAQ - ICP备案

    ICP备案号FAQ 什么是ICP备案号 如何查询ICP备案号 一个主体可以有几个备案号 ICP备案号的有效期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网站标明备案号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 公安备案 - ICP备案

    公安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AP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

  • 备案审核驳回FAQ - ICP备案

    备案审核驳回FAQ 域名未实名认证 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跨省备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网站内容不合格 证件不合格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问题 备案新增错误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此证件存在进行中的订单 前置审批不合格 网站主办者冲突

  • 准备可备案的服务器 - ICP备案

    单击“确认授权”。 (可选)添加备案授权码自动审批账号 客户与客户之间可能为子公司等关系,若A用户拥有若干授权码,并想授权给B用户使用,添加B客户为白名单账号,当B客户备案时输入授权码,将自动审批,无需审核。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备案系统 。 单击左侧导航栏的“授权码管理”,进入“备案授权码”界面。

  • 网站内容不合格 - ICP备案

    、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网络预约车、电子公告类、金融类和游戏类等行业。 修改措施: 调整网站内容,使其合法合规。确保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已经添加了对应的主体备案号,且备案号已指向工信部网站。 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请勿选择为个人性质备案,需选择为单位性质备案,即主办单位性

  • 注销备案FAQ - ICP备案

    空壳类数据。 在其他接入商没有备案,取消接入后,造成备案信息不全,变成空壳网站,被管局搜索到后自动进行注销。 为避免空壳数据,应该先在新接入商添加接入申请,经管局审核通过后,再在原接入商进行取消接入操作。 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涉及违规。 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违规,被上级监管部门主动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 管理ICP备案信息 - ICP备案

    管理ICP备案信息 变更备案 转移备案 迁移备案 认领备案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注销主体 取消接入 如何获取“等保证明”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 取消接入 - ICP备案

    和用户协议将取消该用户在本单位的备案信息。 如果属主动申请且有新的接入商,建议先在新的接入商处完成转接入备案,否则您的备案信息可能会被通信管理局注销。 操作步骤 PC端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的ICP备案 > 我已成功备案的信息”,选择需取消接入

  • 转移备案 - ICP备案

    码。 单击“提交”。 系统提示“转移成功”后,您可以登录转移后的账号进行查看。 转移备案操作,不需要通过华为云审核与管局审核。 父主题: 管理ICP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