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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备案,域名所有者只能是公司或者法人的名称,其他都不可以。 证件号码有变化时需要先变更再接入,主体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变化,可以先接入再变更。 辽宁已备案网站如打开需要跟备案主体性质保持一致,个人不可以涉及企业。 主体负责人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资源类型 请选择需要备案的对应云服务, 如选择ECS,需为包周期且不小于3个月。备案资源请参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网站没有严格要求,但是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域名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
更多关于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主体信息中的负责人。单位备案,大部分管局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个人备案必须为备案主体本人。 网站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网站信息中的负责人,也是网站的主要负责人。单位备案必须为单位内员工,可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内其
域名:根据APP在平台上运行时访问后台服务器使用的域名进行选择。 APP包名、公钥、MD5签名值:填写每个运行平台的APP包名、公钥、MD5签名值。APP包名、公钥、MD5签名值具体请参考APP特征信息及其获取方式。 负责人信息:指备案系统APP信息中的负责人,也是APP的主要负责人,
江西用户新增网站备案,要查看已备案网站数量。个人已备案超过7个,企业已备案超过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7.根据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能打开,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8.江西政府机关域名后缀必须是
如果您之前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且账号的主体之前填写并审核通过了,在新平台登录进去之后,您可以单击关联旧账号。 图5 关联账号 8. 在关联旧账号对话框中完成相关配置项设置后,单击确认完成旧账号绑定操作,把之前的主体信息同步过来。 填写开办者主体信息 1. 在弹出的提示窗口中或登录 新增主体 页,进行申请主体。如下图所示:
情况下,将网站迁移至新的主体。 约束与限制 迁移的目标主体需要有独立的华为云账号。 当前账号和迁移的目标账号下都不能有正在进行中的订单。如果有正在进行中的订单,暂不能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对于暂未提交初审的订单,可以选择“放弃备案”。 对于已提交审核的订单,请耐心等待审核完成后,再执行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操作。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已提交接入商初审,暂未提交至管局审核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需先撤销备案,然后再参见本节内容进行修改。 初审驳回/管局驳回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管局审核中的备案订单
管局审核通过后,审核信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同步到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若您备案的为网站,在此期间,您可以设置域名解析。 设置域名解析,将您的域名指向华为云服务器并开通网站访问。 域名解析设置,请参见启用解析 使用华为云DNS服务的域名可以通过“启用解析”设置域名解析。 使用非华为云DNS服务解析
请查看邮件了解缺失的资料,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接入商审核。 已修改待审核 表示您已根据初审意见完善订单中的信息、资料,并重新提交,等待华为云备案专员审核。 用户无需操作,等待备案专员审核即可。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单击“撤销备案”。 初审驳回 表示华为云备案专员已审核订单,发现
请查看邮件了解缺失的资料,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接入商审核。 已修改待审核 表示您已根据初审意见完善订单中的信息、资料,并重新提交,等待华为云备案专员审核。 用户无需操作,等待备案专员审核即可。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单击“撤销备案”。 初审驳回 表示华为云备案专员已审核订单,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