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已登录华为云国际站账号,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您访问国际站服务网站 https://www.huaweicloud.com/intl/zh-cn
不再显示此消息
网站不再使用 整改通知一: 域名不再使用。 可能原因: 经电话沟通表示已不再使用该域名或已不再使用该网站/APP。 整改建议: 取消或注销在华为云的备案接入。 整改通知二 不再使用华为云服务器。 可能原因: 经电话沟通表示已不再使用华为云服务器。 整改建议: 取消在华为云的备案接入。
APP解析不一致 整改通知: IP实际解析与备案中IP地址不一致。 可能原因: 已备案域名存在解析大陆境外IP、其他接入商IP情况。 整改建议: 需修改解析与备案信息填写的IP保持一致,或提交变更备案,变更备案信息中填写的IP。 父主题: APP信息
APP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除原网站备案所需材料外,您还额外需要准备一张100k以内APP图标的图片。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填写网站信息 APP端网站信息填写与PC端的网站信息填写相同 网站信息填写规范 网站名称:个人网站、企业网站名称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IP: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公网IP地址。
填写APP信息 APP端APP信息填写与PC端的APP信息填写相同 APP备案信息填写规范 APP名称:同一主体下APP名称唯一(同一主体下不同APP名称不可重复),即要求APP备案名称为下载安装APP后显示在图标下面的名称。不同主体下的APP名称可以相同。不同运行平台下的同一款APP名称应保持一致。
湖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执照无字号的,写法定代表人名称。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 个人工商户,没有公章,可以使用法人签名。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吉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提交。 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不用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吉林政府机构网站需要提供《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备案主体名称错误 整改通知: 主办单位名称变更。 可能原因: 出现此情况,可能您的单位发生过工商变更,单位名称已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主体信息并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确保备案主体名称与主体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APP负责人信息不准确 整改通知一: 联系方式失效、联系方式未核实。 可能原因: 已备案APP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可能是由于APP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1、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APP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2、请
已不再使用域名/网站 整改通知: 不再使用华为云服务器、已备案网站/APP不再使用。 可能原因: 经电话沟通表示已不再使用华为云服务器或已不再使用该网站/APP。 整改建议: 取消或注销在华为云的备案接入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公安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AP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
前置审批不合格 驳回原因一: 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内容,请提供相关证件。 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但备案时未提供前置审批文件。 修改措施: 若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行业的内容,请先到相关批复单位办理前置审批,并在备案信息中输入审批号和上传审批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见前置审批。
华为云视频核验 驳回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
域名过期 整改通知: 域名已过有效期。 可能原因: 可能是您的域名未及时续费,域名已过期。 整改建议: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完成续费。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备案主体经营异常 整改通知: 经营异常(注销、吊销等)。 可能原因: 查询工商信息显示为注销、吊销、歇业、经营异常等状态。 整改建议: 请核实您的工商信息并联系工商去除异常状态,或将互联网信息迁移至其他主体(部分省份支持)。 父主题: 主体信息不准确
网站主办者冲突 驳回原因: 网站主办者冲突。 同一个备案主体信息提交了两次备案,即本次备案的主体信息已在其他服务商处提交过备案。 修改措施: 您需要在其中一家服务商的备案系统中放弃备案。放弃在华为云的备案。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个人备案备注网站内容 驳回原因: 请您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下方备注栏写明此网站的用途及网站具体内容(网站主要是做什么)具体涉及哪方面(比如学习,学习类别?具体内容?) ,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进行展现(文字或者图片),需备注详细并且不可以超出个人范围。 修改措施: 网站主要用于XXX
西藏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经营范围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且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网站名称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性质相符。
海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且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营业执照,公章必须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专用章”。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请查看邮件了解缺失的资料,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接入商审核。 已修改待审核 表示您已根据初审意见完善订单中的信息、资料,并重新提交,等待华为云备案专员审核。 用户无需操作,等待备案专员审核即可。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单击“撤销备案”。 初审驳回 表示华为云备案专员已审核订单,发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