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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内容违规 网站内容超范围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网站不再使用 网站内容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人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部分省份支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请参见授权书。各省市区管局规则,可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备案是需要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进行真实性核验。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请确保视频核验人与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一致,否则核验无法通过。 相关链接 备案必须安装华为云APP吗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个人备案:请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单击对应省市链接,查看备案所在省市的管局规则。根据管局规则,提交当地居住证等证件(部分管局支持)或更换备案省份。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修改措施: 根据备案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个人/单位性质,网站底部中央需悬挂对应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标签页需要与备案网站名称保持一致,根据审核人员意见烦请整改或将网站关闭无法访问。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图1 联网备案登录 违规处理 请阅读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上相关政策法规。 相关链接 公安备案和经营性备案常见问题
章。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经营性ICP许可证需要用户自行到归属管局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当地管局官网或联系管局(建议提前了解流程及办理条件)。 若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在华为云完成ICP/APP备案,在申请许可证时,如需接入商资质材料,华为云可为您协助提供。 相关链接 如何获取接入商资质材料 ICP备案与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区别
处理方法1:请重新购买包周期的ECS,并生成新的备案授权码使用。 处理方法2:更换备案授权码绑定的ECS资源,继续使用原备案授权码。 单击“操作”列下的“更改云服务”。 图1 更改云服务 选择其他可用的ECS。 如果没有可用资源,请重新购买包周期的ECS。 图2 更换ECS资源 父主题: 备案资源FAQ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接入备案会查看之前的网站内容,如果之前的网站内容与单位名称,或者与经营范围不相符,会影响到接入备案的审核。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
号,以及证件号码。 法人是中国香港居民,可以提供港澳往来通行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加强电话真实核验,所有电话均需核验到本人且知晓备案信息。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和主办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拼音或者英文能对应。
省份:您备案成功的主体所在省份,如北京 标题:输入关键字“注销” 图3 通知公告 根据搜索结果查询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如果可以查询到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如图4所示,请继续执行5。 图4 注销备案申请表 如果未找到相关下载文件,请提交工单联系备案工程师咨询。 在
员注册的,还需其他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公司章程、纳税证明、社保缴存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工信部相关通知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 相关链接 .xx域名可以用于备案吗? 国外注册的域名可以备案吗?
员注册的,还需其他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公司章程、纳税证明、社保缴存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工信部相关通知链接:https://beian.miit.gov.cn。 相关链接 .xx域名可以用于备案吗? 国外注册的域名可以备案吗?
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7.根据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能打开,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8.江西政府机关域名后缀必须是.gov.cn或者.政务,需提供域名审核表。
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网站内容必须符合单位性质,备案号须悬挂在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并正确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
通行证等)号码后六位,如图6所示。 图6 证件号码后六位 页面会提示短信发送成功。 备案短信核验成功后,管局将启动您的备案审核操作。 相关链接 备案短信核验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