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产品介绍


版本: V1.0 | 交付方式: 人工服务 |
适用于: Windows/Linux/Android/iOS/Unix/其他 | 上架日期: 2022-05-11 10:28:11.0 |
艺术品经营单位: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所称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包括: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经营企业单位,艺术品经纪拍卖企业、进出口经营企业单位、商业性展览企业、鉴定评估机构,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电商平台企业、租赁平台企业等,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企业(含艺术品基金信托、艺术银行、交易所等)。以及其他从事艺术品经营相关服务的单位。水墨画、书法、国画、瓷器、紫砂壶、陶艺、绘画、乐器、砂岩、雕刻、仿砂岩、琉璃摆件等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这都属于艺术品或艺术品相关复制品。
相关规定:
为加强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2015年12月17日发布《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生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5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正反面扫描件;3、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4、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5、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事项告知承诺书;6、委托授权书
办理流程:
1、搜集材料;2、撰写材料,提交申请;3、初审;4、受理审核;5、予以批准;6、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