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启动前提条件
商业信息认证是指伙伴提交其用于结算涉及到的银行账号、税率等信息;商业信息认证缺失将导致在华为云系统里无法准确获取到经销商的银行账号及税率等基础信息,从而无法正常生成结算对账单。
结算周期
结算频率:每月1次,生成上一自然月账期账单。
结算内容:上一自然月1号至月底最后一天期间发生且生效的订单或交易,及往月结算部分金额的订单或从未结算的订单;续订订单所属账期以该订单的实际生效为准确定所属账期。
结算示例:2020年2月3号生成2020年1月账期的账单,包含从2020年1月1号到2020年1月31号进入结算账单时间的订单和交易。账期ID为202001,金额以实际订单和交易为准。
结算计费类型
按次、按需计费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包周期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说明:
按需套餐包计费类型,不退款,一次性结算。
对于包周期的订单在账单详情中应显示:交易金额,应结算金额等信息。
结算金额计算规则
经销商推荐用户购买严选商品有两种模式,经销商单独销售和经销商与华为云共同销售两种场景。
经销商单独销售
经销商独立拓展客户购买严选商品,被视为经销商销售场景。
经销商结算金额(含税)=(成交价-底价)/(1+华为云销售税率)*(1+服务费税率)*90%
经销商与华为云共同销售
经销商和华为云合作拓展用户,被视为合作销售。此场景下,经销商与直销协商确定经销商所得的佣金比例(下文计算公式中简称“佣金比例”)。佣金比例须≤90%。
经销商结算金额(含税)=(成交价-底价)/(1+华为云销售税率)* 佣金比例 *(1+服务费税率)
说明:
服务费税率根据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匹配。
发票开具规定
经销商应按照月结对账单的金额,在收到开具发票通知后1个月内,按服务费根据税法要求向华为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目及税率应以开票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如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