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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云视频核验 驳回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超链接至工信部,该如何操作?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 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如您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 对于已备案网站对应多个域名的场景,其中一个域名过期未续费,后期也不想续费,域名过期之后可能会被抢注。如出现网站内容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到会要求取消在华为云的接入;如域名没有在其他接入商备案,就会被注销
政府网站备案 备案场景 对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基层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建设的网站,在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时,需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 华为云备案平台支持提交政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政府网站域名结构 政
经营性ICP许可证办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都需办理ICP
经营性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号)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都需办理ICP/APP备案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问题描述 填写备案申请,输入域名后系统无法提交,并提示“域名不存在”或“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 处理方法 序号 可能原因 处理方案 1 域名未进行实名认证 请先实名认证新注册的域名,具体请参见域名实名认证操作指导。 2
华为云视频核验 驳回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实名制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当前识别到您的订单需进行备案信息线上视频真实性核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https://support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准备备案材料 备案申请时,需要上传相关资料,如主体负责人证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主办单位证件等。为顺利完成备案,请提前做好准备。 如果您的备案材料已经准备完毕,请前往华为云ICP备案控制台进行备案。 个人备案材料 1. 个人备案负责人证件(必须) 个人备案对于主体负责人证件、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的要求: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如您的网站对外访问,需在网站首页底部中央位置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广东省请悬挂主体备案号),并跳转至工信部官网(beian.miit.gov.cn),如图所示。请您按照通知的整改时效完成网站备案号悬挂及链接问题的整改。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有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同一个主体下同一APP必须保持名称一致,此处“名称”是指下载安装后的名称,所以以上情况判断为同一APP,只需备案一次。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有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同一个主体下同一APP必须保持名称一致,此处“名称”是指下载安装后的名称,所以以上情况判断为同一APP,只需备案一次。 父主题: APP备案FAQ
短信验证不通过 背景信息 为了提高网站或APP联系方式准确率,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具体规则请参见备案短信核验。 用户提交备案申请至管局时,系统将发送验证码至相关负责人手机,收到后请务必在24小时内至管局指定网站提交验证。
PP主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APP是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放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小程序、快应用)。 单机不联网APP、小程序无需备案。 父主题: APP备案FAQ
PP主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APP是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放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程序等(小程序、快应用)。 单机不联网APP、小程序无需备案。 父主题: APP备案FAQ
前置审批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令第十一条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省通信管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网站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网站在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