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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要求之前备案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符合单位营业范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必须是本省的身份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归属地要求安徽省内,手机号是外地的,要备注清楚原因,管局会电话核实情况。 网站信息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
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3 真实性核验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大陆节点服务器的网站备案场景。 如图1所示: ① 企业A在华为云CDN添加加速域名(www.picture.example.com),为网站中的图片进行加速处理。 ② 用户通过网站域名(www.example.com)访问企业A的网站。 ③ CDN判断响应速度最快的节点是CDN节
短信验证不通过 背景信息 为了提高网站或APP联系方式准确率,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具体规则请参见备案短信核验。 用户提交备案申请至管局时,系统将发送验证码至相关负责人手机,收到后请务必在24小时内至管局指定网站提交验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变更为企业有工商出具的证明可以,其他情况不允许。
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3 真实性核验 父主题: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ICP备案不收证件原件,只需上传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拍照电子版。电子版证件要求如下: 拍照/彩色扫描证件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证件不可隔屏拍摄,拍照/扫描的证件需边角完整,内容清晰(国徽不得遮挡)。 色调背景一致,证件内容无反光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自2000年起,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规定,电信主管部门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开展备案核准工作(即ICP备案)。经过20多年的持续优化完善,已形成“电信主管部门-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三级架构的ICP备案核准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成熟稳定高效,对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ICP备案不收证件原件,只需上传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原件拍照电子版。电子版证件要求如下: 拍照/彩色扫描证件原件,不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 证件不可隔屏拍摄,拍照/扫描的证件需边角完整,内容清晰(国徽不得遮挡)。 色调背景一致,证件内容无反光 可以添加一行描述准确的水印,但需文字简洁且不遮挡证件上的重要信息。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且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三 公安备案号未悬挂或悬挂错误。 可能原因: 未悬挂公安备案号或悬挂的公安备案号不正确。 整改建议: 悬挂正确的公安备案号,与完成公安备案后取得的网站备案号保持一致。 父主题:
域名证书 若在华为云注册的域名,在域名列表页,单击域名名称,在域名信息页单击“域名证书”即可获取域名证书。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域名列表页。 在域名列表栏,单击待下载域名的名称。 图1 域名列表 在“域名信息”详情页,单击上方栏的“域名证书”。 图2 域名信息 在“域名证书”页面,单击“下载证书”。
域名证书 若在华为云注册的域名,在域名列表页,单击域名名称,在域名信息页单击“域名证书”即可获取域名证书。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域名列表页。 在域名列表栏,单击待下载域名的名称。 图1 域名列表 在“域名信息”详情页,单击上方栏的“域名证书”。 图2 域名信息 在“域名证书”页面,单击“下载证书”。
自2000年起,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规定,电信主管部门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开展备案核准工作(即ICP备案)。经过20多年的持续优化完善,已形成“电信主管部门-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三级架构的ICP备案核准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成熟稳定高效,对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且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三: 公安备案号未悬挂或悬挂错误。 可能原因: 未悬挂公安备案号或悬挂的公安备案号不正确。 整改建议: 悬挂正确的公安备案号,与完成公安备案后取得的网站备案号保持一致。 父主题:
最新动态 本文介绍了ICP网站备案各特性版本的功能发布和对应的文档动态,欢迎体验。 2021年8月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阶段 相关文档 1 备案服务器新增“NAT网关” 支持使用公网NAT网关作为备案服务器。 公网NAT网关要求:需包月3个月及以上(包含多次续费后累计时长)
对于没有修改入口的信息,表示系统不支持修改。如需修改,请单击“放弃备案”,并新建备案申请。 状态为“管局审核中”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 备案类型为“取消接入”、“注销网站”、“注销主体”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只能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指在“我的备案”中删除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图2所示。
在“转移备案”页面,确认待转移的备案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目标账号”栏,输入转移后账号的用户名,并单击“确认”。 在“当前账号认证”栏,单击“获取验证码”,获取并输入有效的手机验证码。 单击“提交”。 系统提示“转移成功”后,您可以登录转移后的账号进行查看。 转移备案操作,不需要通过华为云审核与管局审核。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原因三:备案信息同步延迟。 如果您的网站已备案成功仍无法访问,请等待一个工作日。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原因四:没有配置网站解析。 备案成功后,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备案接入商的服务器,配置网站解析。如果您的网站备案接入商是华为云,则网站解析操作如下: 在华为云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华为云提供了Web化的服务管理平台,即控制台。系统支持登录控制台访问ICP备案服务,申请ICP备案。如果您已注册华为云,可直接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请在Web端完成备案信息填写、资料上传后,登录APP进行真实性核验。 支持的备案功能 表1 使用华为云APP与PC端备案支持的备案功能 备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