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网站名称”要求:网站名称基本要求

时间:2024-11-28 15:31:44

网站名称基本要求

  • 非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不得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反腐”、 “纪检”、“监察”、“信访”、“维权”、“投诉”等字头命名。若网站名称涉及以上等内容,请提交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即可)及说明材料(网站所属单位说明,备案的网站网址,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联系电话,须盖公章),以证明单位为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可以“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等字头命名。
  • 网站名称不能是纯数字、纯英文、不能包含特殊符号或敏感词汇(反腐、赌博等)。

    个人网站名称不能以 域名 、姓名命名,不能包含公司、组织等类型的字眼。

  • 网站名称需能体现网站内容,不可超出主体权限范围。
  • 网站名称要求三个字以上(含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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