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山东管局要求:企业用户

时间:2024-11-21 10:56:38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且证件须为大陆证件,如非大陆居民可授权大陆负责人为主体负责人,并需要上传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涉及到前置审批类的,即使网站内容跟这些信息没有关系 ,也需办理前置审批。
  3. 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涉及宗教的,必须在系统勾选“宗教”。
  4. 手机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 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2. 网站名称和内容,不能超出营业执照范围,要与公司名称,性质相符;网站名称须填写公司全称或简称。
  3. 网站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4.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上传的证件资料可以加盖公司公章与水印,但水印和公章不能遮挡证件上重要文字和图像信息。
  2. 域名证书。
  3.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6.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2. 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1.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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