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件中心:事项管理
事项管理
事项目录和清单有流转数据后无法删除,可用脚本清理数据库后按照提供的清单模板重新导入初始化。
- 事项目录
事项目录是指在各领域中,根据部门或者公众常见的一些事件的归类而形成目录,如:交通运输、市容管理等。可在事项目录模块下进行新增、查询、修改和删除事项目录等操作,支持下载模板和批量导入的功能。
图2 事项目录
新增:在事项目录配置主界面中新增事项目录信息,以新增“非法占用公交道”事项目录为例来详细描述操作步骤。
- 在事项目录配置主界面,单击“新增目录”按钮,系统弹出“新增目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 单击“保存”,完成事项目录新增。
- 返回事项目录配置界面,可查看是否成功新增事项目录。
图3 图示1
版本:选择框,可选择现有版本,也可选择新增版本,填写版本名称(版本功能目前仅做记录,暂无其他用途)。
上级目录:在弹出“事项目录”下拉框中,选择事项的上级目录。
事项目录名称:输入待新建的事项目录名称。
目录状态:分为启用和停用2个状态,按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启用状态方可被选择)
事项目录描述:输入待新建的事项目录补充描述。
修改、删除:修改和删除功能需停用后方可生效,如下图所示,需下级目录均为停用状态和无已关联事项方可进行停用。
建议新增时选择停用状态,全部添加完成后再逐一进行启用。
图4 图示2
图5 图示3
- 事项清单
城市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称为事件,事项是指事件的分类,如“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您可在“事项清单配置”菜单下,新增、查询、修改和删除事项清单等操作。
图6 事项清单1
图7 事项清单2
新增页面字段填写要求或功能如下所示:
事件目录:在弹出“事项目录”下拉框中,选择事项清单的所属目录(各层级目录都可选择)
清单状态:分为启用和停用2个状态,按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启用状态方可被选择)
清单名称:输入待新建的事项清单名称
行政区划:选择系统中维护的行政区划,各级别均可选择(该字段目前仅为显示字段,)
清单描述:输入待新建的事项清单的补充描述
法律依据:输入待新建的事项清单的法律依据
事件处置标准:输入待新建的事项清单的法律依据(在统一受理页面,单击可查看对应的内容,如下图所示)图8 事件处置标准
是否个性化表单:选择否,为默认表单;
选择是,可选个性化表单(可基于默认表单增加该事项专属的字段)
例如:选择事项为暴露垃圾时,需填垃圾类型、是否有危险物品等,可配置暴露垃圾专表单,新增事项清单时,选择该表单;
图9 表单
是否个性化流程:选择否,为默认表单
选择是,可定制部门处置的个性化流程(受理、派遣、结果审核等节点不变,部门处置环境可按个性化流程流转)
图10 默认表单
是否个性化情形:默认否,产品暂未开发对应功能敬请期待
领域&时限关联:如事件上报或受理时需选择的清单,需选联动领域进行关联。 事件清单仅在关联领域的相关流程中展示图11 领域&时限关联
领域还可以关联时限:
图12 关联时限1
图13 关联时限2
点开时限详情如下(可继续更换时限和解除关联):
图14 关联时限3
范例、处置方案:无需填写,产品暂未开发对应功能敬请期待
分拨配置图15 分拨配置
新增配置如下:
- 适用区域选择
图16 选择
- 分拨配置:
图17 配置1
默认分拨方式:交办下级中心(最下级中心无此选择框),交办部门,交办上级中心(最上级中心无此选择框)。
交办下级中心:交办后,下级中心可继续进行分拨配置。
交办上级中心:交办后,上级中心可继续进行分拨配置。
交办部门:部门处置方式分为:主协办和多部门。然后选择相对应的部门。
选择的部门还可以继续进行下级部门的配置,如下:
图18 配置2
部门配置:
图19 部门配置
修改、删除:修改和删除功能需停用后方可生效。
修改后续启用后,登记事件时才能正常选择。
图20 修改
- 适用区域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