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海南管局要求:企业用户

时间:2025-01-26 10:50:33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且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2. 营业执照,公章必须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专用章”。
  3.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 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2.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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