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黑龙江管局要求:企业用户

时间:2024-11-21 10:56:38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 个体工商户(无字号的)以企业备案,无法提供公章的可以法定代表人按手印。有字号的按企业备案,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必须以法定代表人做负责人。
  4.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 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2.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3. 网站名称需与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或含有关键字的简称。
  4. 手机号码邮箱不能重复使用。
  5. 营业执照里面没有涉及到旅游不可以开旅游平台网。
  6. “宗教团体”申请ICP备案,除提供《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还要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并在备案系统--勾选前置审批项“宗教”。
  7.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8. 网站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只能提交变更备案。

新增接入

  1.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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