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河北管局要求:企业用户

时间:2025-03-07 10:36:50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选择企业;没有字号的选择个人,并且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3. 管局会核查电话号码和邮箱是否和已备案信息重复。
  4. 河北证件清晰度要求较高。
  5. 河北省民办非企业如是学校类型,可只提供办学许可证, 域名 实名认证可用法人认证信息。需在主体栏备注。
  6. 河北的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不能是跨市。(如证件住址在郑州市。通讯地址不能填南阳市。
  7.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归属地要求为河北省。

网站信息

  1.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所有网站备案类型:不可填写多个IP地址。
  2. 域名所有人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3.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无需保持一致(无需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4.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5.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底部悬挂备案号且能跳转至工信部,标签需要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
  6. 备案中的IP不能填写IP段。不可填写超过5个IP,一次性备案多个IP的,必须备注实际使用用途。
  7.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提交过多会被退回(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8.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9.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

电子材料

  1.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2.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变更备案:网站ip填写多个时,需备注每个ip地址的使用方式(最多可填写5个ip)。
  2. 允许自由变更,前提是所有备案信息必须逻辑一致,同时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就会驳回。

新增接入

  1. 不支持新增(包括新增接入、新增网站)的同时变更信息,若信息有变更,需先提交变更备案变更之后再新增。
support.huaweicloud.com/prepare-icp/icp_02_0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