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北京管局要求:个人用户

时间:2024-06-24 09:34:21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2. 负责人年满18周岁。
  3.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备案 域名 前缀不能带有“中国”、“国家”。
  2.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3. 网站服务内容个人不能选“个人空间/博客”。
  4.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5.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6. 已备案成功网站无要求必须开放。打开的网站不符合内容要求,需关闭。
  7. 个人备案不能勾选博客个人空间,只能勾选其他,备注个人网站内容。
  8. 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域名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1. 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2. 以个人名义进行备案成功后,无法变更主体性质及名称(如必须变更,须注销后重新备案)。
support.huaweicloud.com/prepare-icp/icp_02_0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