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贵州管局要求:企业用户

时间:2025-03-10 17:17:08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3. 工商户有字号的以企业备案,无字号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无公章”。
  4. 政府单位需上传《标识证书》和《 域名 业务审核表》,事业单位上传《标识证书》。
  5. 公司名称涉及“投资”,网站不涉及,仍需提供“金融许可证”,经营范围涉及“投资”,网站内容不涉及,提供情况说明书。
  6. 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7.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8. 主办单位所在地住址需与证件住址保持一致,不支持跨市进行备案
  9.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10.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1.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2.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3. 新增备案和新增网站审核期间域名一定不能开放解析。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support.huaweicloud.com/prepare-icp/icp_02_0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