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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票要求 请开具电子版或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优先选择电子版。 如开具电子专票,请将开票清单及电子发票发送至发票团队公邮: hwinvoice@huawei.com (仅接收PDF或OFD格式电子发票原件,不接收照片、 扫描件),如有疑问可联系028-62844628。 如开具纸质专票,请打印开票清单连同纸质发票一起邮寄至以下地址: 发票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899号华为成都账务共享中心 发票接收人:华为成都财务发票团队 发票接收人电话:028-62844628 纸质发票上需要有商家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一个申付单可开具多张发票,请将一个申付单中的所有发票合并发送,否则将导致付款延迟。 例如:某账期金额1000元,申付单号为A,商家开具2张500元的发票,2张发票需备注申付单号A,并且一起发送或寄出,当申付金额与发票总金额一致时,华为才可发起付款。 请参照下表《开票信息》填写发票。 表1 开票信息 开票信息 对应值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户名) 华为云计算 技术有限公司 税号 91520900MA6J6CBN9Q 说明: 如果商家完成了“三证合一”变更,请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处使用变更后的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大道交兴功路华为云数据中心 电话 15817463372 说明: 此电话号码仅供开票使用,请勿电话咨询此号码,有问题提工单处理。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支行 4000056019100216486 发票内容 请按销售的商品对应的税务类型开具; 如账单中有多个商品,可在发票里添加多个劳务名称。 税率 请按开票清单中的税率开具。 注意: 包周期的软件商品税率为6%。 备注 请在备注中填写申付单号和对账期次。 说明: 申付单号可在开票通知中获取。 开票清单中标*的内容为必填项,请注意补充空白项。 在发票备注栏填写申付单号和对账期次。申付单号可在开票清单查看。 开票金额请按照开票清单中的账期金额填写,如对金额有疑问可咨询邮箱partner@huaweicloud.com。 开票内容:税率为13%写软件,税率为6%写服务费(请根据实际情况,按销售的商品属性来开具)。 纸质发票上需要有商家公司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发票和开票清单不需要。 请勿合并申付单开票,同一申付单号可对应多张发票,但一张发票不可对应多个申付单号。 请确保开票清单中的供应商联系电话与邮件有效,如开具发票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将联系供应商负责人核实。 发票中的纳税人身份需与商业信息认证身份一致,如有变更,请联系客服协助处理。
  • 如何核对发票金额 客户在“发票管理”页面,可查看最近一次已出账月份的账单可开票金额和可开票总额。当两者不一致时,将显示图标。 单击“查看明细”,可查看近六个月发票金额详细信息。包括:账单可开票金额、可开票总额、可开票余额等。 ①展示当前账号下查询月度区间内各月份账单可开票金额、可开票总额、可开票余额。客户可以快速、直观的判断各账期可开票总额和账单可开票金额是否一致。 ②展示当前账号某月度发票可开票总额的详细组成:可开票总额 = 账单可开票金额 + 退款跨月核减项 + 购买卡券 ③展示月度发票金额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数据,单击相应数据可查看。 可开票总额 = 华为云可开票金额 + 云商店可开票金额 = 已开票金额 + 剩余可开票金额(可开票余额)- 欠票金额 账单可开票金额 = 总费用(应付金额)- 代金券抵扣 - 储值卡抵扣 - 现金券抵扣 - 账单减免 储值卡抵扣:购买储值卡当月一次性开票,后续客户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由储值卡抵扣的金额将不再开票。 现金券抵扣:由用券账户开票的现金券会单独开票,客户在使用该现金券消费时,有现金券抵扣的金额将不计入账单可开票金额中。 退款跨月核减项 = 当月退订历史月订单金额 - 后续月退当月订单金额 当客户购买产品后又发生了退订,且订单的退订时间和订购时间不在一个账期,将会产生退款跨月核减项。 当月退订历史月订单时,会造成当月的发票比账单可开票金额多;后续月退当月订单时,会造成当月的发票比账单可开票金额少。 单击,可查看原订单和对应的退款订单详细数据。单击“导出”,可导出所有退款跨月核减项excel文件到本地查看。 购买卡券金额 = 购买储值卡 + 发放现金券 购买储值卡:购买储值卡当月一次性开票。该订单不计入当月账单。 发放现金券:现金券包括:“本账户使用的,由用券账户开票的现金券”和“本账户发放给其他账户使用,由发券账户开票的现金券”。
  • 账单可开票金额和可开票总额不一致场景 每月账单可开票金额和当月可开票总额在如下场景会不一致: 订单跨账期退订或降配 仅在2023年10月27日之前进行跨账期退订或降配操作的华为云预付费客户会出现该场景,华为云后付费客户不会出现该场景。 仅在2023年12月21日之前进行跨账期退订或降配的云商店客户(包括预付费客户和后付费客户)会出现该场景。 客户购买包年/包月产品后进行了退订或降配操作,且订单的退订/降配时间和订购时间不在一个账期。按照订单进行开票时,由于订单的可开票金额是扣除了退订金额的,而订购当月的消费账单中没有扣除退订的金额,退订金额算入退订时间所在的月度账单中,因此造成不一致。该场景下的订单数据会在账单发票对账页面的“退款跨月核减项”中显示。 后续月退当月,当月的发票比账单可开票金额少。当月退历史月,当月的发票比账单可开票金额多。 示例: 客户4月份购买包年/包月产品A,订单金额为100元。5月份购买包年/包月产品B,订单金额为200元。5月份对订单A进行了退订操作,退订金额为80元。原订单A还未开票。 后续月(5月)退当月(4月):客户4月份的账单可开票金额为100元,可开票总额为100-80=20元。 当月(5月)退历史月(4月):客户5月份的账单可开票金额为200-80=120元,可开票总额为120+80=200元 购买储值卡 客户在购买储值卡后,可对购买储值卡的订单开具发票,该订单不计入当月账单。后续客户使用储值卡购买云服务资源时,订单金额将计入账单,不再开具发票。该场景下的储值卡数据会在账单发票对账页面的“购买卡券”中显示。 示例: 客户10月份购买面值为100元的储值卡,可对买卡的订单开票,可开票金额为100元。购买储值卡的100元订单不计入当月账单,即10月份账单可开票金额为0元。 客户11月份使用该储值卡购买了云服务资源,订单金额为20元。则11月账单可开票金额为20元,可开票总额为0元。 现金券消费 现金券的开票,分为发券人开票和消费人开票。当该现金券为发券人开票时,造成账单可开票金额和可开票总额不一致。该场景下的现金券数据会在账单发票对账页面的“购买卡券”中显示。 示例: 客户A给客户B下发了面值为100元的现金券,该现金券为发券人开票。客户B使用该现金券购买云服务产品,订单金额为80元。客户B80现金券消费的可开票金额由客户A开票。客户B的账单可开票金额为80元,可开票总额为0元。
  • 后续操作 通用商品开票申请提交后,状态为“待审核”,合作伙伴可以单击“操作”列的“撤销”,联系服务商撤销“待审核”状态的开票申请。 非严选商品开票申请提交后,当开票申请状态为“待审核”时,合作伙伴可以撤销该开票申请。 单击“操作”列的“撤销”,即可撤销“待审核”状态的开票申请。 已撤销的开票申请状态变更为“已撤销”,您可以删除后再次提交。 针对“待签收”的开票申请,合作伙伴收到发票后,需要单击“操作”列的“签收”进行回执确认操作。 当发票状态为“已驳回”时,问号悬浮展示商家驳回发票的原因。也可单击发票操作列“详情”,进入详情页查看驳回原因。 如果想查询哪些订单已经开具发票,可以输入订单号进行查询。
  • 操作步骤 进入云商店买家中心,单击左侧导航栏“说明函”菜单; 选择相应订单的发票申请ID,并单击操作列“提交申请”按钮; 如列表没有该订单数据,请确认发票电子流为已开票状态。 说明函申请提交后,用印盖章时间约5分钟左右完成。 下载已完成盖章的电子说明函。 支持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开具说明函。 说明函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应,仅作为用户在云商店平台上进行商品购买的证明。 说明函呈现的开票金额与用户购买商品后开具发票的金额一致。 说明函保留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后需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