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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且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营业执照,公章必须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登记专用章”。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 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编办证明)。 涉及医院需上传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医疗广告审查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涉及旅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信工程、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等凭许可经营的行业需上传相关许可文件。 经营范围涉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站涉及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法人的证件地址非内蒙古,需法人手持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如变更时,营业执照有发生单位名称变更,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需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备案。 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个人证件必须为本省,非本省身份证需要提供居住证才可以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持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网站服务内容只能选择“其他”,并且需要备注,备注不少于30个字,个人网站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必须是本地身份证。 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个人申请网站备案,需要提供上传本人劳动就业证明材料。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不能备案 .org域名。 主体下网站数量超过5个网站,需提供每个网站的网站建设方案书及承诺书。 网站名称不能含有英文。 个人备案的网站名称不能是个人网站或者个人空间。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转入和新增网站,需要提交和工信部原备案信息一致的证件。不接受先通过后变更。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如无法提供居住证,可以提供学生证。 电话号码归属地必须为本地,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 网站信息 需提供备案中全部域名的域名证书。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地址需要写几个。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关闭无要求,如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在底部中央悬挂备案号,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一个主体下,个人网站数量不得超过5个。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网站 新增网站名称与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名称不能一样。 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域名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个体工商户以企业备案,无字号须将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局变更为有字号之后再备案。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如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大陆居民但前提必须是法人。 主体联系电话必须本地号码,需人工核实电话真实性。 政府可以三级域名备案,也需要提供审批表,没有审批表自己出情况说明及承诺书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字号是*号或是空白的,以企业进行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法人姓名,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是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以及证件号码。 法人是中国香港居民,可以提供港澳往来通行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加强电话真实核验,所有电话均需核验到本人且知晓备案信息。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和主办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拼音或者英文能对应。 已备案网站内容严格与备案提交内容一致。 做新增网站时,如主体名下有网站名称一样的多个网站,网站的内容不能重复。 域名列表中有几个域名首页地址需要写几个。 一个主体下,个人网站数量不得超过5个,企业网站数量不得超过30个。 陕西政府机关可以用IP备案。 如涉及金融前置审批项网站内容不涉及需提供不涉及说明书,说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到管局。 营业执照清晰度要求较高。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关闭无要求,如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在底部中央悬挂备案号,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说明书、授权书等有效期必须为当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必须上传原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上传的电子件按1:1比例,正方向上传,要求必须字迹清晰。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不能变更主体,如营业执照变更请提供变更证明。 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上传变更通知书在营业执照处,变更通知书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支持网站迁移,不支持变更主体。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不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重复使用。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事业单位不需要编办证明;党政机关网站的域名不得使用gov.cn以外的顶级域名。 政党机关必须到当地编制办公室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并将盖章的《政党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表申请表》一并提交给IDC企业扫描上传,相关信息资料请到“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党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下载使用并学习有关文件,网址:http://wzsh.scopsr.gov.cn/,接入商可以在主办单位区域多个附件上传,或者使用拼接的形式。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事业单不可以使用含有“中国”字眼作为网站名称,除非是单位名称或者经营范围有包含这类,如果确定使用“中国”两个字,需到当地人民政府拿批复。 党政机关网站的域名不得使用gov.cn以外的顶级域名;云南政府机构IP备案不需要审批表和编办审批表。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允许法人变更成企业,前提是所有备案信息必须逻辑一致,同时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 云南的新增网站,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可开可不开。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提交。 政府.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重庆异常名录,必须变为正常状态再提交备案。 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问题,若之前是属于渝北区,可选择渝北区,在备注栏备注一下就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需备注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同一人需两个不同的紧急联系人姓名以及电话(不能与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信息相同)。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网站名称不能含有英文或者使用英文。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域名有效期一定要在三个月以上。 多个域名 即使指向同一个网站也要分开网站备案(一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如果公司超出35个网站以上需要提供网站建设书,如是个人超出5个或5个以上需要提供保证书和网站建设书。 域名证书,要上传,域名证书有效期一定要在三个月以上。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转入和新增网站,需要提交和工信部原备案信息一致的证件。不接受先通过后变更。 允许自由变更,前提是所有备案信息必须逻辑一致,同时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就会驳回。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接入备案会查看之前的网站内容,如果之前的网站内容与单位名称,或者与经营范围不相符,会影响到接入备案的审核。 如果网站能打开的情况下,必须在网站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及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身份证所在地须为本地。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需提供本次备案的域名证书。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网站没有严格要求,但是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域名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未满16周岁不得备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能作为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备案,医疗机构只能用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备案。 外省须上传居住证+(有效期大于两个月)。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不需要上传授权书。如法人是外国人时,可以上传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可以盖法人签名章。 政府机关备案,域名后缀必须是gov.cn。 营业执照是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也可以。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可以是中国香港居民,只要有港澳通行证就可以,如果没有港澳通行证,可以用回乡证。事业单位目前暂时是能使用法人证件黑白件需要加盖公章。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为中国香港居民不能用护照,只能提供港澳通行证,核验单日期60天有效期。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即可。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个人不同前缀域名超过5个(含5个)、单位不同前缀域名超过31个时(不含31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原件(可自行撰写,无格式要求)、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至管局。 广东宗教备案: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经省宗教民族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并向我局提交该批准文件(与主办单位证件一并上传)。 一个网站只能填写一个首页url。 广东省《互联网备案承诺书》需要法人手写签字,盖公司公章,填写日期。 同一家公司备案多个网站,网站名称可以完全相同;网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域名所有者可以是企业法人,对所有者名称是公司名称的中英文没有要求,域名证书不用上传。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备案号必须要有;备案号标号规范:“粤ICP备xxxxxx号”,链接到http://beian.miit.gov.cn。注意:备案号不要带-1、-2这些网站序号,也不要少了“省ICP备”“号”这些字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证件加水印只能限制用于备案用途。 中国香港居民作为负责人证件必须提供《港澳通行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证件有变更允许先接入后变更。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可以更换主体、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不同备案号下的域名可以指向同一网站内容。 企业可以备案论坛的网站,正常备案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未满18周岁不予以备案。 外省身份证需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权威网站有效期限查询结果页面。 个人备案,是港澳居民的,必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备案,不能提供港澳来往大陆通行证"。 个人备案未满十八岁只要出示工作证明盖上公章,跟身份证一起上传就可以进行备案。 联系电话不能与手机号码相同。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即可。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个人备案前缀不相同的域名数超5个时须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注册证书和网站建设方案书,连同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提供我局核验。 已备案成功的域名必须能够访问,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且链接至工信部网站。 一个网站只能填写一个首页url;个人必须备注清楚网站内容。 个人博客/论坛/空间,不得涉及交易、广告,视频需原创拍摄,如果转载的,只能提供链接,不能直接在个人博客/论坛/空间播放。 除所需提供材料外,需额外提供《备案承诺书》。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个人备案名称不能涉及乡村,拼音,地区等信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需为法定代表人,如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人授权书,并在备案信息中备注说明。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证件地址必须是甘肃。 个人备案不支持跨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人。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网站名称不可以 字母+文字 , 必须全中文。 网站服务内容必须选个人/博客,选择“博客”加备注,不可以选“其他”。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十八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不可填写座机号码,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经营范围涉及“展览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算涉及文化特许行业,需提供前置审批,若不涉及需提供不涉及文化情况说明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需包含有统一信用代码及证照编号)。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身份证必须是拍照件,并且有效期要在三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请同时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公安局受理的换证通知。 港澳台居民可优先使用有效期大于三个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备案,或者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提供港澳通行证备案,中国台湾居民可提供台胞证备案。 法人是外籍的提供护照。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