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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仲裁(当事人) 首页单击【我要仲裁】进入仲裁申请页面。 图1 我要仲裁入口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争议类型、争议选项、申请人身份及材料递交类型,确认后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须知”,单击【申请】进入仲裁案件详细信息录入页。 图2 选择争议类型 根据页面指引,依次录入被申请人、申请人及请求事项、第三人\代理人(如果无可跳过)、管辖机构、送达信息、材料列表、证据列表、递交信息和调解意愿,录入完成且确认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也可单击【暂存】将当前案件存入“我的案件”列表。 图3 申请仲裁信息填写 提交成功后根据选择的递交方式,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当事人可在“我的案件”列表中查看提交的案件。
  • 收案审核(工作人员) 当事人通过平台线上申请的仲裁案件,根据预约递交方式的不同分别展示在“网上申请-网上递交\邮寄递交\预约递交”菜单下,工作人员可单击【去审核】对案件进行收案审核。 图2 去审核 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案件相关信息确认无误满足收案条件,则可单击【提交待办】,案件进入“待办案件”列表。 图3 提交待办 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案件相关信息不满足收案条件,则可单击【退回申请人】,案件状态变为“审核不通过”。 图4 退回申请人 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案件缺少相关材料,需退回至申请人进行材料补正,具体操作如下: 在案件详情“文书中心”中,单击【创建文书】或【上传文书】,文书模板选择“补正材料通知书”并【确认制作】; 在文书编辑页面进行需补正内容的编辑,编辑完成后单击【定稿】并【用章】; 在“送达中心”中,单击【电子送达】或【其他送达】,送达类型选择“补正送达”,送达内容选择创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单击【确认】,案件状态变为“待补正”,待申请人签收文书并进行材料补正后再进行审核。 图5 创建文书 图6 电子送达
  • 受理送达(工作人员) 立案成功后的案件,将进入“待办案件-待受理”菜单中,工作人员可进行受理送达相关操作。 如果案件庭前调解结果为失败,系统将自动生成受理举证通知书并送达至申请人,待申请人签收并查看文书后,单击【受理送达完成】,案件状态将从待受理变为待分案。 图1 受理送达完成 如果案件未进行庭前调解,工作人员也可直接在“文书中心”生成“受理举证通知书”并【确认制作】。 图2 确认制作生成受理举证通知书
  • 附录-名词解释 表1 名词解释 序号 名称 说明 备注 1 劳动仲裁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 2 劳动仲裁管辖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如果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 劳动争议适用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4 劳动争议处理基本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立案报批(工作人员) 收案审核通过的案件,将进入“待办案件-待立案”菜单中,工作人员可进行立案审核相关操作。 工作人员查看案件信息和材料后,如果需领导审批是否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可在案件详情的“报批中心”进行【立案报批】。 图1 立案报批 工作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在立案报批弹框中选择对应的报批情形,并指定审批人,信息录入完成后单击【确定】,报批中心将生成报批记录。 图2 立案报批情形选择 立案报批提交后,审批人在“待办案件-待审核审批”菜单中能查看到需审核审批的案件,在案件详情的“报批中心”单击【立案报批审核】。 图3 立案报批审核 在立案报批审核弹框中,审批人选择审批结果,同时录入审批意见。如果立案报批情形建议受理案件,且审批结果为同意受理,案件将完成立案并自动生成案号;如果立案报批情形建议不予受理案件,且审批结果同意不予受理,则案件将不予受理。
  • 退回补正材料(当事人) 对于仲裁机构审核后反馈材料不齐备的案件,平台将发送“补正材料通知书”,在“我的案件”列表中,案件状态为“待补正”,用户单击【去签收】,将自动进入案件详情,并定位到“文书中心”。 图4 去签收 单击【签收并查看文书】,平台将自动生成送达回证。 图5 签收并查看文书 单击补正材料通知书进行【查看】操作,知晓需补正内容后,单击【修改申请】。 图6 修改申请 编辑完成后单击【确认提交】,案件状态将变为“已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再次审核。 图7 确认提交
  • 排庭审理(当事人) 受理送达完成后,仲裁机构将会进行组庭,明确负责案件的仲裁员和书记员等,组庭确定后案件状态变为“审理中”。 仲裁员进行案件排期时,如果选择的庭审方式为在线视频庭审,当事人在案件庭审开始前登录平台,即可单击【进入庭审】进入线上庭审室。 图11 庭审画面 庭审结束后,案件详情“庭审中心”的排庭记录对应的开庭状态变为“已开庭”,待仲裁员进行结案文书制作和发送后,当事人登录平台即可进行结案文书的查看和签收,至此仲裁案件完成结案,案件状态也将变为“已结案”。 仲裁员进行案件排期时,如果选择的庭审方式为线下庭审,当事人登录平台后,在案件详情“庭审中心”的排庭记录中,能看到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地点。 线下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会根据庭审结果,现场制作相应文书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 仲裁员进行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了进行开庭审理之外,还可通过在线书面审理向双方当事人发送问题单,如果案件发起了【在线书面审理】,当事人在登录平台后,可单击【问题单】。 查阅完在线书面审理须知后,单击【确定】。 新打开的问题单页面中,根据问题进行回答,回答完成后单击【一键提交】。 图12 提交问题单
  • 案件列表(当事人) 在“我的案件”列表中可查看当前登录用户暂存或提交过的全部案件,根据案件所处状态,可进行相应操作。 图1 案件列表 在“我的案件”列表中,对于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历史案件,单击【案件详情】可进入详情页面,可查看案件全部信息。 在“我的案件”列表中,对于“已申请”状态的案件,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单击后弹出取消确定弹框,取消后仲裁机构将不再对案件做处理。 在“我的案件”列表中,对于“已申请”状态的案件,在仲裁机构未反馈申请结果前,用户可进行【修改申请】操作,单击后进入案件编辑页面,编辑完成后【确认提交】申请。 在“我的案件”列表中,对于仲裁机构“审核不通过”的案件,可进行【继续申请】操作,单击后进入案件编辑页面,编辑完成后可再次【确认提交】申请。 如果当前用户还未设置签名,在进行文书签收时,将提示“未设置预留签名”,不能进行文书签收,此时可在页面右上角用户名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页面中,单击预留签字【去设置】。 图2 签名设置 在“设置签名”弹窗中,根据提示,用手机微信扫码进行签名。 在“设置签名”弹窗中,根据提示,用手机微信扫码进行签名。 手机微信扫码后将打开平台配套小程序的“预留签字”页面,如果当前未登录,签字前弹出登录提示。 登录成功后,即可根据提示进行签字,签字完成后单击【提交】。 图3 签字
  • 庭前调解(当事人) 对于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并收案的案件,会分配调解员,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则会优先对案件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员进行调解排期后,如果选择的线上调解方式,当事人在案件调解开始前登录平台,即可单击【在线调解】进入线上调解室。 图8 线上调解室 在线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可单击【证据材料】进行材料或证据的补充上传。 在线调解的过程中,如果调解员发送了相关文书需要签署,当事人单击【文书列表】,在弹出的窗口中进行文书【查看】和【签署】操作。 调解结束后,案件详情“庭审中心”的调解排期记录对应的调解状态变为“已调解”。如果调解成功,调解员将制作仲裁调解书,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案件即可走结案流程;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机构将制作受理举证通知书,待受理送达后,案件将进行后续仲裁流程;调解员进行调解排期后,如果选择的现场调解方式,当事人登录平台后,在案件详情“庭审中心”的调解排期记录中,能看到具体的开庭时间和地点;现场调解结束后,工作人员会根据调解结果,现场制作相应文书并送达至双方当事人。
  • 特殊事项申请(当事人) 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对于仲裁机构“已收案”的案件,如果申请人还需进行仲裁请求的变更,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操作; 单击【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单击进行请求事项的新增或编辑操作,录入事项相关信息及事实与理由,录入完成后,单击【预览签名】; 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案件基本信息中的“请求事项”就将更新为修改后的仲裁请求事项。 图13 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 图14 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撤回全部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机构“已收案”的案件,如果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撤回仲裁申请,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撤回全部仲裁申请】操作; 单击【撤回全部仲裁申请】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选择撤回理由,单击【预览签名】; 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待仲裁机构审核同意后,即可结案。 图15 撤回全部仲裁申请 图16 仲裁特殊事项申请-撤回全部仲裁申请 撤回部分被申请人 对于仲裁机构“已收案”的案件,如果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撤回部分被申请人,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撤回部分被申请人】操作; 单击【撤回部分被申请人】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选择撤回被申请人及事实和理由,单击【预览签名】,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案件基本信息中的“被申请人”就将更新。 图17 撤回部分被申请人 补充证据 对于审理中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证据材料的补充,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补充证据】操作; 单击【补充证据】后,页面跳转至“证据材料”,单击【补充证据】进行证据上传,【提交】后案件详情中的“证据材料”将显示补充新增的证据材料。 图18 补充证据 答辩 对于审理中的案件,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在开庭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答辩申请,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答辩】操作; 单击【答辩】后,页面跳转至“证据材料”,单击【答辩】进行证据的上传,【提交】后案件详情中的“证据材料”将显示答辩补充的证据材料。 图19 答辩 管辖异议 对于审理中的案件,被申请人如果对案件管辖存在异议,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管辖异议】申请操作; 单击【管辖异议】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输入事实和理由,单击【预览签名】,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待仲裁机构审核同意后,即可进行后续操作。 图20 管辖异议 新增被申请人 对于仲裁机构“已受理”的案件,如果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新增被申请人,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新增被申请人】操作; 单击【新增被申请人】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进行被申请人编辑操作,录入相关信息及事实与理由,录入完成后,单击【预览签名】,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待仲裁机构审核同意后,案件基本信息中的“被申请人”就将更新。 图21 新增被申请人 申请中止审理 对于审理中的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申请中止审理,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申请中止审理】操作; 单击【申请中止审理】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输入事实和理由,单击【预览签名】; 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待仲裁机构审核同意后,案件即可中止审理。 图22 申请中止审理 图23 仲裁特殊事项申请-申请中止审理 追加第三人 对于仲裁机构“已受理”的案件,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追加第三人,用户可在案件详情“特殊事项中心”进行【追加第三人】操作; 单击【追加第三人】后,在新打开的页面中,编辑第三人相关信息,录入事实与理由,录入完成后,单击【预览签名】,预览文书无误后,单击【确认提交】,待仲裁机构审核同意后,案件基本信息中将增加“第三人”信息。 图24 追加第三人
  • 综合查询(工作人员) 平台为工作人员提供了简单查询和组合查询两种方式,可准确查询到平台中的全部案件。 在“综合查询-简单查询”菜单中,以列表形式展示了平台的全部案件,可通过顶部的简单查询条件进行案件的筛选和搜索,对搜索到的案件支持查看详情。 图4 简单查询 在“综合查询-组合查询”菜单中,以列表形式展示了平台的全部案件,可通过顶部的组合查询条件进行案件的筛选和搜索,对搜索到的案件支持查看详情。 图5 组合查询
  • 应用场景 客户痛点: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以及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近年来,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问题以及纠纷类型也在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更是复杂多变,这也让劳动争议仲裁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难题。在劳资双方的维权诉求中,获得更快捷、更方便、更公平权益保障的期盼增强。 时间空间环境受限,异地仲裁需求提高,维权成本高 案件办理重复与繁琐工作多,耗费办案人员大量精力 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办案靠经验 通过本方案实现的业务效果: 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建设,有效提升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加强数据研判水平,进一步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方案架构 图1 智慧仲裁解决方案业务架构 覆盖调解仲裁全业务,为公众、当事人、工作人员等多角色服务,电脑端、移动端、智能终端协同办理 完善且成熟的仲裁解决方案,从线上到线下,从网上到掌上,提供全面的信息化服务。 使用华为云RDS for MySQL、云数据库GeminDB、语音SIS、 云日志 LTS等能力,为上层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基于华为云基础环境部署,为上层服务和应用提供运行环境 图2 智慧仲裁解决方案技术架构 技术架构通过华为云基础设施实现仲裁案件的全流程运转: 系统基于SpringCloud微服务架构,采用SpringBoot开发; 租户数据采用数据库隔离模式。 云服务的应用: 云数据库RDS for MySQL:存储案件、流转报批、机构人员、角色权限等系统数据。 GaussDB for Redis:缓存系统业务数据,保障数据安全和可靠。 语音交互 服务SIS:用户 语音识别 ,丰富系统功能,提升客户体验,增强方案竞争力。 消息&短信服务MSG SMS :提供短信通知服务,发送登录验证码、业务待办通知等。 云日志LTS:用于日志采集分析存储和可视化。
  • 代管案件(工作人员) 在“代管案件”菜单中,工作人员可创建代管信息,也可查看我代管他人的案件信息,并能对案件进行对应代管人权限的相应操作。 在“代管案件-代管信息”菜单中,以列表形式展示历史全部代管信息,工作人员可进行代管信息的新增或取消 图1 取消代管 单击【新增】,在弹出窗口中,选择代管人(只可选本机构的工作人员)、代管时间段,录入完成后单击【确定】,在代管开始时间后,当前工作人员的待办案件就将同步到代管人的代管案件列表中。 图2 新增代管 在代管案件下,显示了不同案件状态的菜单,对应菜单中将显示当前工作人员代管他人的案件列表,并能对代管案件进行对应被代管人的操作权限。
  • 方案优势 全流程仲裁业务线上办理 将先进技术与劳动仲裁调解业务深度结合,提供全流程在线办案服务,并让整个业务流程可以在移动端上同步实现,为当事人、代理人、调解员仲裁员等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智慧仲裁调解服务,缓解现场接待压力50%+ 线上调解庭审 通过音视频技术实现劳动人事争议线上调解、线上庭审,以电子送达作为主要送达方式,减少当事人来往奔波,提高服务满意度,电子送达覆盖率90%+,每年节约邮寄费用40%以上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提高 整体协同办理效率提高,逐步过渡到无纸化办案,减少现场办事大厅人员流量和工作人员压力,逐步提高仲裁质效,办案效率提高60%,无纸化办公每年节省经费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