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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未满16周岁不得备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能作为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备案,医疗机构只能用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备案。 外省须上传居住证+(有效期大于两个月)。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不需要上传授权书。如法人是外国人时,可以上传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可以盖法人签名章。 政府机关备案, 域名 后缀必须是gov.cn。 营业执照是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也可以。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件可以是中国香港居民,只要有港澳通行证就可以,如果没有港澳通行证,可以用回乡证。事业单位目前暂时是能使用法人证件黑白件需要加盖公章。 网站负责人为中国香港居民不能用护照,只能提供港澳通行证,核验单日期60天有效期。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即可。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个人不同前缀域名超过5个(含5个)、单位不同前缀域名超过31个时(不含31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原件(可自行撰写,无格式要求)、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至管局。 广东宗教备案: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经省宗教民族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并向我局提交该批准文件(与主办单位证件一并上传)。 一个网站只能填写一个首页url。 广东省《互联网备案承诺书》需要法人手写签字,盖公司公章,填写日期。 同一家公司备案多个网站,网站名称可以完全相同;网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域名所有者可以是企业法人,对所有者名称是公司名称的中英文没有要求,域名证书不用上传。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备案号必须要有;备案号标号规范:“粤ICP备xxxxxx号”,链接到http://beian.miit.gov.cn。注意:备案号不要带-1、-2这些网站序号,也不要少了“省ICP备”“号”这些字符。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证件加水印只能限制用于备案用途。 中国香港居民作为负责人证件必须提供《港澳通行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证件有变更允许先接入后变更。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可以更换主体、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新增接入:接入的网站可以不开放,如已经开放,需要按照要求开放;没有接入的网站必须按照要求正常开放;底部需悬挂备案号。 不同备案号下的域名可以指向同一网站内容。 企业可以备案论坛的网站,正常备案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未满18周岁不予以备案。 外省身份证需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权威网站有效期限查询结果页面。 个人备案,是港澳居民的,必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备案,不能提供港澳来往大陆通行证"。 个人备案未满十八岁只要出示工作证明盖上公章,跟身份证一起上传就可以进行备案。 联系电话不能与手机号码相同。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使用符合中文命名习惯的纯中文或者中英文进行命名,能反映网站基本内容或基本物证,不侵权、不违反九不准信息、不超过须特许范围的特有字眼范围的即可。跟自己的网站身份、资质相匹配。 个人备案前缀不相同的域名数超5个时须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注册证书和网站建设方案书,连同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提供我局核验。 已备案成功的域名必须能够访问,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且链接至工信部网站。 一个网站只能填写一个首页url;个人必须备注清楚网站内容。 个人博客/论坛/空间,不得涉及交易、广告,视频需原创拍摄,如果转载的,只能提供链接,不能直接在个人博客/论坛/空间播放。 除所需提供材料外,需额外提供《备案承诺书》。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新增接入:接入的网站可以不开放,如已经开放,需要按照要求开放;没有接入的网站必须按照要求正常开放;底部需悬挂备案号。 个人备案名称不能涉及乡村,拼音,地区等信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个人备案主体信息备注栏和网站信息备注栏都需备注系统承诺的话术。 个人备案可以异地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手机号码最好是省内的,不是本省的要备注原因。 网站信息 个人网站提交时需在主体备注和网站备注中写:“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个人网站上报时须备注说明网站所涉及的内容(内容必须符合个人网站性质)。 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的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归属地严格要求本地。 广西政府机关备案要求域名后缀非必要为.gov.cn。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广西企业备案 要在网站信息栏备注网站的用途。 不同前缀的域名一起备案,需要按不同网站提交。 网站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后缀为.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网站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