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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库对象命名 数据库对象命名需要满足约束: 表标识符长度不超过63个字节。 标识符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中间字符可以是字母、数字、下划线、$、#。 若标识符被双引号("")包含,则可以使用合法字符的任意组合,如"123gs_column"。 标识符不区分大小写,只有被双引号包含才区分大小写。 【建议】避免使用保留或者非保留关键字命名数据库对象。 可以使用select * from pg_get_keywords()查询 GaussDB 的关键字,或者在关键字章节中查看。 【建议】避免使用双引号括起来的字符串来定义数据库对象名称,除非需要限制数据库对象名称的大小写。数据库对象名称大小写敏感会使定位问题难度增加。 【建议】数据库对象命名风格务必保持统一。 增量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进行业务迁移的系统,建议遵守历史的命名风格。 建议使用多个单词组成,以下划线分割。 数据库对象名称建议能够望文知意,尽量避免使用自定义缩写(可以使用通用的术语缩写进行命名)。例如,在命名中可以使用具有实际业务含义的英文词汇或汉语拼音,但规则应该在集群范围内保持一致。 变量名的关键是要具有描述性,即变量名称要有一定的意义,变量名要有前缀标明该变量的类型。 【建议】表对象的命名应该可以表征该表的重要特征。例如,在表对象命名时区分该表是普通表、临时表还是非日志表: 普通表名按照数据集的业务含义命名。 临时表以“tmp_+后缀”命名。 非日志表以“ul_+后缀”命名。 不创建以redis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不创建以mlog_和以matviewmap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建议】表对象命名建议不要超过63字节。如果超过该长度内核会对表名进行截断,从而出现实际名称和设置值不一致的现象;且在不同字符集下,可能造成字符被截断,出现预期外的字符。 父主题: 开发设计建议
  • 数据库对象命名 数据库对象命名需要满足约束: 表标识符长度不超过63个字节。 标识符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中间字符可以是字母、数字、下划线、$、#。 若标识符被双引号("")包含,则可以使用合法字符的任意组合,如"123gs_column"。 标识符不区分大小写,只有被双引号包含才区分大小写。 【建议】避免使用保留或者非保留关键字命名数据库对象。 可以使用select * from pg_get_keywords()查询GaussDB的关键字,或者在关键字章节中查看。 【建议】避免使用双引号括起来的字符串来定义数据库对象名称,除非需要限制数据库对象名称的大小写。数据库对象名称大小写敏感会使定位问题难度增加。 【建议】数据库对象命名风格务必保持统一。 增量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进行业务迁移的系统,建议遵守历史的命名风格。 建议使用多个单词组成,以下划线分割。 数据库对象名称建议能够望文知意,尽量避免使用自定义缩写(可以使用通用的术语缩写进行命名)。例如,在命名中可以使用具有实际业务含义的英文词汇或汉语拼音,但规则应该在数据库实例范围内保持一致。 变量名的关键是要具有描述性,即变量名称要有一定的意义,变量名要有前缀标明该变量的类型。 【建议】表对象的命名应该可以表征该表的重要特征。例如,在表对象命名时区分该表是普通表、临时表还是非日志表: 普通表名按照数据集的业务含义命名。 临时表以“tmp_+后缀”命名。 非日志表以“ul_+后缀”命名。 不创建以redis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不创建以mlog_和以matviewmap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建议】非时序表对象命名建议不要超过63字节。如果过该长度内核会对表名进行截断,从而造成和设置值不一致的现象。且在不同字符集下,可能造成字符被截断,出现预期外的字符。 父主题: 开发设计建议
  • 数据库对象命名 数据库对象命名需要满足约束: 表标识符长度不超过63个字节。 标识符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中间字符可以是字母、数字、下划线、$、#。 若标识符被双引号("")包含,则可以使用合法字符的任意组合,如"123gs_column"。 标识符不区分大小写,只有被双引号包含才区分大小写。 避免使用保留或者非保留关键字命名数据库对象。 可以使用select * from pg_get_keywords()查询GaussDB的关键字,或者在关键字章节中查看。 避免使用双引号括起来的字符串来定义数据库对象名称,除非需要限制数据库对象名称的大小写。数据库对象名称大小写敏感会使定位问题难度增加。 数据库对象命名风格务必保持统一。 增量开发的业务系统或进行业务迁移的系统,建议遵守历史的命名风格。 建议使用多个单词组成,以下划线分割。 数据库对象名称建议能够望文知意,尽量避免使用自定义缩写(可以使用通用的术语缩写进行命名)。例如,在命名中可以使用具有实际业务含义的英文词汇或汉语拼音,但规则应该在集群范围内保持一致。 变量名的关键是要具有描述性,即变量名要有一定的意义,变量名要有前缀标明该变量的类型。 表对象的命名应该可以表征该表的重要特征。例如,在表对象命名时区分该表是普通表、临时表还是非日志表: 普通表名按照数据集的业务含义命名。 临时表以“tmp_+后缀”命名。 非日志表以“ul_+后缀”命名。 外表以“f_+后缀”命名。 不创建以redis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不创建以mlog_和以matviewmap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不创建以gs_role_为前缀的数据库对象。 表对象命名建议不要超过63字节。如果超过该长度内核会对表名进行截断,从而出现实际名称和设置值不一致的现象,且在不同字符集下,可能造成字符被截断,出现预期外的字符。 父主题: 开发设计建议
  • 规则4.2 避免同时对多个协同分析外表进行跨集群并发访问 原理说明:在A集群通过协同分析访问B集群数据时,A集群所有DN会与B集群CN建立连接和活跃会话。 违反规范的影响: B集群(远端集群)中CN压力过大,导致连接和活跃会话资源超限,访问异常。 方案建议: 应尽量使用外表单表访问并避免并发,避免多外表关联查询;无法避免并发场景时,并发数需根据A集群DN数及B集群常规业务量进行计算和限制,并适当调大max_active_statements和max_connections值。
  • 开发设计建议概述 本开发设计建议约定数据库建模和数据库应用程序开发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设计规范。依据这些规范进行建模,能够更好地契合GaussDB的处理架构,输出更高效的业务SQL代码。 本开发设计建议中所陈述的“建议”和“关注”含义如下: 建议:用户应当遵守的设计规则。遵守这些规则,能够保证业务的高效运行;违反这些规则,将导致业务性能的大幅下降或某些业务逻辑错误。 关注:在业务开发过程中客户需要注意的细则。用于标识容易导致客户理解错误的知识点(实际上遵守SQL标准的SQL行为),或者程序中潜在的客户不易感知的默认行为。 父主题: 开发设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