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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非本省户口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户口薄证明(如因学业有迁入/迁出户口薄等情况),备案地域需与证件保持一致。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归属地要求贵州省内。 网站信息 域名 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工商户有字号的以企业备案,无字号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备案并备注“个体工商户无字号无公章”。 政府单位需上传《标识证书》和《域名业务审核表》,事业单位上传《标识证书》。 公司名称涉及“投资”,网站不涉及,仍需提供“金融许可证”,经营范围涉及“投资”,网站内容不涉及,提供情况说明书。 涉及宗教的,必须上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主办单位所在地住址需与证件住址保持一致,不支持跨市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新增备案和新增网站审核期间域名一定不能开放解析。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 什么是App备案? 根据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APP主办者使用的域名、IP地址等网络资源应当符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264号)等管理要求。 父主题: App备案FAQ
  • App如何备案? 由接入服务企业为网站、APP主办者代为履行备案手续;由小程序、快应用运行平台为小程序、快应用主办者代为履行备案手续,由主办者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 若您的APP是由华为云提供接入服务,请您在华为云进行APP备案。可直接登录华为云备案中心根据提示进行备案。 说明: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APP 主办者,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父主题: App备案FAQ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支持跨省备案,需要提供福建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必须是居住证,学生证不可以。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或博客。 不满16周岁不允许进行ICP备案,16~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或提供本人就业证明。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空壳主体需注销完成后再提交新的备案。 支持网站迁移。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企业负责人未满18岁不能备案。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护照,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需授权给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境内人员进行备案。 个体工商户不涉及书必须加盖公章,手印不可取。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不能是法人。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不是法人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上的日期可以与核验单上的日期不一致,但不能在核验单之后,授权书是需留存的,日期只能与核验单上一致或之前。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是中国人(年龄不能超55岁)。 域名实名认证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营业执照可以提供正本,一次性备案不能超过5个域名,ip可以备案。 福建的个体工商户工作室新增网站需要提供建站依据,须提供首页截图、网站主要内容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新增接入 空壳主体需注销完成后再提交新的备案。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企业需使用最新证件(即三证合一证件)备案。 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河南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必须是同省同市,不可跨市。 会核查电话号码和邮箱是否和已备案信息重复。 主体与网站负责证件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提交审核时少于一个月会退回。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单位名称涉及商贸、百货字眼需提供“不涉及商贸及百货承诺书”。 企业备案一次性提交不能超过5个域名。(单位名称带“商贸”、“百货类”字眼一次性只能提交一个域名备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个人范围,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或简称;网站名称不可以含有前置审批字眼。 多个网站,网站名称一样可以的;网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企业网站服务内容选择“其他”要备注。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名称变更,证件号码不变的,可以做变更。联系已备案接入商直接变更为新主办单位名称,同时需要上传工商出具的更名函。 河南支持网站迁移。 空壳主体须注销后才能备案。 正在接入的网站也必须正常开放。只要是取得了备案号的网站都必须正常对外开放"并且添加超链接。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必须是本地身份证。 个人联系方式必须归属地为河南。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河南省个人备案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域名数量最多只允许提交一个网站且需备注介绍网站放置内容,企业性质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提交备案。 已备案的网站名称在黑名单会影响此次新增网站的审核结果。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网站必须正常开放,正在接入的网站也必须正常开放。只要是取得了备案号的网站都必须正常对外开放。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选择企业;没有字号的选择个人,并且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管局会核查电话号码和邮箱是否和已备案信息重复。 河北证件清晰度要求较高。 河北省民办非企业如是学校类型,可只提供办学许可证,域名实名认证可用法人认证信息。需在主体栏备注。 河北的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不能是跨市。(如证件住址在郑州市。通讯地址不能填南阳市。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归属地要求为河北省。 网站信息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所有网站备案类型:不可填写多个IP地址。 域名所有人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无需保持一致(无需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底部悬挂备案号且能跳转至工信部,标签需要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 备案中的IP不能填写IP段。不可填写超过5个IP,一次性备案多个IP的,必须备注实际使用用途。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提交过多会被退回(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网站ip填写多个时,需备注每个ip地址的使用方式(最多可填写5个ip)。 允许自由变更,前提是所有备案信息必须逻辑一致,同时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就会驳回。 新增接入 不支持新增(包括新增接入、新增网站)的同时变更信息,若信息有变更,需先提交变更备案变更之后再新增。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外籍人士不予备案。 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个人备案不满18周岁不能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备案网站若打开访问,网站需符合单位性质,底部悬挂备案号且能跳转至工信部,标签需要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如开放可能会被管局退回。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不支持新增(包括新增接入、新增网站)的同时变更信息,若信息有变更,需先提交变更备案变更之后再新增。。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需要上传授权书。 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手机号可以不用是当地的,但是要是本人使用,并且是公司员工,网信办要可以找到这个人(最好备注一下原因)。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如一个网站存在多域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提交新域名备案,办理方式请咨询自治区网信办。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手机号可以不用是当地的,但是要是本人使用,并且是公司员工,网信办要可以找到这个人(最好备注一下原因)。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同一主体单位名称变更,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信息变更过程中不会影响已备案网站的正常使用。 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无需提供变更证明。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必须是本地身份证。 手机号码归属地必须为新疆本地。 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人。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如一个网站存在多域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个人备案如证件地址非本省,需提供在四川学习、生活、工作的相关证明,如:学生证、社保、聘用合同、居住证等。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是第三人,需提供授权书,同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对于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等企业类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三到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佐证。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对于前置审批许可、批文、牌照等资料均需通过前置审批项上传。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应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或有关联,否则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情况说明。 只要一个主体下备案超过5个域名,都要提供“备案说明”。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只允许变更,不允许更换主体。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时,需授权给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的人员进行备案,并且需要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除变更外,单次备案订单中新增域名不可以超过3个。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无需提供变更证明。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