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门户服务声明(历史版本)

企业门户服务声明(历史版本)

V1001 最后更新于2023年11月24日

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以下可简称“企业门户”)即视为同意本服务声明,否则请您立即停用本服务。

1.服务内容
1. 企业门户是基于华为云云计算技术架构开发的一款跨平台智能建站系统,包含企业自助搭建网站服务,您需要自行编辑和设计,并负责网站最终展示内容和效果。购买前请您仔细阅读功能清单,了解本服务特性。

2.声明与保证

2.1 您理解并同意,华为云所提供的智能建站系统及模板所包含的内容均仅供展示布局效果,用户可以使用模板的布局,但不代表华为云将嵌入模板用于展示的图像、图示、视频、文字等著作权许可给用户,用户对自己使用的内容自行承担相应的版权责任。华为云不对精美模板的适销性、非侵权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作任何保证、陈述、条款、条件或其他承诺。

2.2. 在开通服务后您可通过企业门户搭建网站、商城、微信公众号等,用于发布相关资讯、产品和服务信息。前述信息均由您自行提供上传,华为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您在上传信息时,应遵守可接受的使用政策,网址: 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a_nisr.html

2.3 您应对您的网站运营产生的数据做好备份和管理。由于您未做好备份管理或误操作造成数据丢失,华为云不承担责任。
2.4 企业门户的通知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活动和会员注册的通知和验证,均提供短信通知方式。企业门户仅支持华为云短信服务对接。

3.ICP备案

 3.1如您使用中国大陆境内节点(如北京、上海、广州、贵阳等节点)的本服务资源对外提供网站服务,请注意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申请并完成ICP备案手续(详情见华为云备案中心专区:https://beian.huaweicloud.com/)。如您未依法完成备案,华为云有权根据《华为云用户协议》、《可接受使用政策》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服务等措施,并且要求您赔偿因此给华为云造成的一切损失。

4.通知与更

您了解并同意,为适应政策和业务的需要,我们将在必要时对本服务声明内容进行更新并在本网站发布,请您及时参阅本服务声明更新,开展业务。

最后更新于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