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商店自服务商品供应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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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商店自服务商品供应商合作协议
本《云商店自服务商品供应商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包含您与华为云之间就您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技术集成合作并在云商店销售所应遵守的条款和条件。本协议由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华为云”或“我们”)与您或您所代表的实体(下称“供应商”或“您”)签订。如果您代表某一实体签订本协议,您向我们声明并保证,您具有合法代表该实体之权限且有可约束该实体遵守本协议条款与条件之合法权限。除非华为云另有通知,本协议自您接受之日起生效。您与华为云在下文中单独提及时会被称作一方,一同提及时会被称作双方。
1.协议优先性
在您申请入驻云商店时,您应已在华为云官网上注册账户并接受《华为云用户协议》(http://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a_cua.html)。《华为云用户协议》视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2.平台入驻及管理
2.1 平台入驻。您应当使用已在华为云官网注册的账户名,按照云商店入驻流程,提交入驻申请。您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同时按照您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类型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书或备案证明。
2.2 信息核实。您同意华为云将有权核实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您提供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银行账户信息及相关资质证书的真实性;(2)您登记的联系人在组织中的业务身份;(3)您对联系人的授权。(4)如果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中含有商业软件,您应当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其他表明您有权合法拥有或使用该软件的证明。
2.3 信息变更。如果您提供给华为云的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通知华为云并提交更新后的资料。因未能及时向华为云提供更新信息而引起的责任由您承担。
2.4 合作管理规范。除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外,您同意遵守《云商店合作管理规范》,该规范通过援引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并会不时更新,您可以在华为云网站查看最新的规范, 网址: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pecification.html。
2.5 反腐败政策。您应当遵守华为公司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该政策是本协议的一部分,并会不时更新,您可以在华为云网站查看最新的政策,网址:https://www.huaweicloud.com/partners/anti_corruption_policy.html。
3.技术集成合作
3.1 您的产品或者服务。您应确保:
3.1.1 您的产品或者服务不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协议和可接受的使用政策(网址:https://www.huaweicloud.com/declaration/sa_nisr.html)。
3.1.2 您的产品或者服务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您应对您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可用性、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3.1.3 您应当就您的产品或者服务向华为云提供服务支持条款并始终遵从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1.4 如果您的产品或服务中包含开源软件,或产品或服务是基于开源软件进行的二次开发,您应在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华为云时标明该产品或服务具体使用的开源软件名称及该开源软件许可的授权协议类型,并确保该等使用不违反相关开源软件许可政策及授权协议。
3.1.5 您根据本协议向华为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仅可在云商店销售,未经华为云的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在任何自有及/或其他渠道销售前述产品或服务。
3.1.6 您向华为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设置适用的税务产品类型,若因您设置税率错误而给华为云带来损失,您应赔偿华为云的损失。
3.1.7 您应当及时赔偿华为云的损失,如您的产品或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可接受的使用政策、存在质量或者其他缺陷问题。
3.1.8 当您向华为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硬件时,应明确EOM(停止销售)、EOP(停止生产)、EOFS(停止全面支持)、EOS(停止服务)等对应的时间及限制。
3.2 技术集成。
3.2.1 权利授予。您在此授权华为云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您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技术集成形成华为云的自服务商品并由华为云或者华为云经销商在云商店面向用户销售的权利。
3.2.2 技术许可。您在此授权华为云有权对您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技术集成、加工、复制、修改、编辑、调整、再创造等并形成华为云的自有服务商品,包括但不限于(1)对您的产品或服务的代码、界面进行修改、调整、置换、集成等操作;(2)在您的产品或服务中添加、替换或者使用华为云及其关联公司的Logo、商标、名称等标识,采用华为云配色或其他界面元素,实现风格统一;(3)对您的产品或者服务相关联的账号、身份、数据等与云商店相关账号、身份等进行统一等;(4)其他对您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的技术集成或者加工等行为,以实现本协议第3.3.1条的目的。
3.3 自服务商品。
3.3.1 售前支持。华为云有权就自服务商品向用户提供售前咨询且有权在的客户界面上明确这一安排。华为云有权依据客户咨询的问题要求您向华为云或者用户提供售前支持,您应当按照华为云的要求提供该等支持。
3.3.2 商品交付。您应负责对华为云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交付培训以确保华为云的相关人员得以通过线上或线下(视具体情况而定)向用户实际交付自服务商品。您认可,华为云有权在客户界面上明确由其负责向用户提供自服务商品的交付服务,并视交付的具体情形要求您提供相应的配合或者支持,您应当按照华为云的要求提供该等配合或者支持。如因交付的自服务商品存在质量或者其他缺陷问题导致用户申请退款,您应承担用户退款的金额并与华为云共同解决客户投诉,不得出现推脱责任的现象,否则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您承担。
3.3.3 服务监管。您应当确保您在云商店服务管理系统提交或填写的信息(包括交付验收证明、服务实际开通时间、支撑文档等)真实完整有效,由于提交错误、不准确或不完整信息或文档导致的用户投诉、严商品不可用或产生的任何责任将由您承担,如果因此给我们造成任何损失,您还应赔偿因此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您在服务监管系统中填写了服务实际开通时间,且最终经用户点击确认验收的订单,其商品开通时间以您所填写的服务实际开通时间为准;您未在服务监管系统中填写服务实际开通时间,且最终经用户点击确认验收的订单,其商品开通时间以用户点击确认验收时间为准。
3.3.4 售后支持。您应负责对华为云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产品或服务售后培训以确保华为云的相关人员得以向用户实际提供售后支持服务;您认可,华为云有权在产品或服务的客户界面上明确由其负责向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售后服务。您应向华为云提供每周7(天)* 24(小时)的非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邮件支持、在线支持等几种方式的一种或多种;因您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正常运行而造成用户无法使用时,您应在24小时内向华为云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法;因您提供的软件系统操作性能降低而造成用户使用困难时,您应在48小时内向华为云提供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法。
3.3.5 升级服务。您应该及时对华为云提出的对您的产品或服务的修改建议或要求做出改进,包括但不限于功能特性、接口适配及用户体验等。您应在必要时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升级后的产品或服务尽可能兼容现有的功能,不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并事先经华为云和/或用户(如华为云如此要求)的书面同意。因升级维护产生或导致的任何问题、损失、赔偿和相关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3.3.6 用户退订。如果用户根据云商店公布的退订管理规则申请对自服务商品退订,您应根据云商店相关管理规范及您对华为云的承诺对用户的退订予以协助与支持。如退订遇到问题,您需积极与华为云共同协商处理。如因您的产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用户申请退订或索赔,华为云依据相关协议认为用户申请退订或索赔合理的,华为云将依据规则对用户进行退款或赔付,并有权从您的结算金额中未结算部分进行扣除,如您的结算金额已结算的,您应主动将该部分金额退回或同意华为云从次月结算金额里扣除退款金额后结算,如金额不足,您应立即向华为云补付。
3.3.7 产品退出。华为云有权视自服务商品的销售或者业务发展情形,自主决定是否调整或下架自服务商品、是否订购或使用您的产品或者服务、是否与其他服务商就产品或者服务展开技术集成服务合作等。您的产品或服务在被集成为自服务商品并由华为云及其经销商在云商店对外销售或提供服务期间(含不再销售但需对用户提供服务的场景),如您希望不再向华为云提供产品或服务,您应当于退出日之前180日书面通知华为云并经华为云正式书面同意后方可退出。如华为云同意您退出的,对于您退出日前已经生效的华为云及其经销商对用户销售的订单,您应继续按照本协议提供相应产品、服务及履行相关义务。
3.3.8 运营管理。华为云有权要求负责或主导自服务商品的客户运营、用户运营、产品运营等各项运营管理工作,您应就此给予积极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向华为云提供软件管理员账号、运营数据接口等必要的运营要素)。您确认,华为云服务和云商店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华为云。您承诺在未经华为云官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为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华为云服务和云商店上产生的运营数据。
进一步地,您同意,在向华为云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同时,您授权华为云对该产商品或服务的所有代码进行托管,且华为云可在其认为合理的情境下对前述托管代码进行必要修改。
3.3.9 自服务商品价格。自服务商品的销售价格由华为云确定并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包括销售目录价和销售折扣。
3.4 用户数据。您不得通过平台技术接口、公开渠道等将基于本协议项下合作获取的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用户交易信息、用户针对您产品或者服务、自服务商品的使用数据)用于本协议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非法获取用户数据用于交易或获取不当利益。若您因自身业务需要,希望获取用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或对用户数据跨境传输或存储,则必须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如您需访问用户系统或环境,应首先取得用户书面授权,您不应在未经用户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访问用户系统,更不应当收集、持有、处理、修改、泄漏或传播用户网络中的任何数据和信息。您应制定相应的隐私和安全政策并予以落实, 同时,您应当承担因您不合规使用用户数据引起的所有责任。当您在云商店停止运营产品或者服务、用户要求删除其数据、用户授权数据使用的必要目的已实现、用户同意的数据使用期限已经届满、用户撤回数据使用同意或者出现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您应当删除用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数据)的任一情形时,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如响应用户的删除请求),及时删除用户的数据或者匿名化处理,如有第三方从您处获悉用户数据的,您还应当通知并确保该第三方及时删除用户的相应数据。
4.结算
4.1 基本原则
4.1.1 用户付款路径。用户在云商店购买自服务商品时,由用户先付款给华为云,再由华为云根据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按结算规则支付给您。
4.1.2 交易数据。您认可结算数据以华为云记录的交易数据为准。
4.1.3 赋能云运营管理费。赋能云项目用户购买自服务商品,如涉及须按政府要求给运营公司支付运营管理费,我们将在与您结算时从相应交易中扣减赋能云运营管理费。
4.2 结算规则
4.2.1 结算周期。华为云按月(自然月,下同)结算上一自然月产生的产品或服务的应结算金额。每月3日(如果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处理)华为云将生成上月对账单,华为云将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月对账单并发送给您。若您对对账单数据有异议,可以发起核查账单申请,如经查实平台数据有误,差额部分将在下一结算周期内调帐处理。每次结算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如当月您待结算金额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双方同意将该月结算金额计入下一结算周期直至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元】(当年内)再结算。如果您当年累计的待结算金额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由华为云在次年第1个月主动发起对账,您确认后进行支付。
4.2.2 账单生成。
当用户使用华为云授予的授信额度购买自服务商品时,在用户没有偿还所使用的授信额度后,华为云有权不启动对账结算。
当自服务商品涉及线下交付或分里程碑线下交付时,该订单须经由云商店服务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如果该订单或订单中交付里程碑的服务状态没有显示为“服务完成”,则我们不会生成对账单。当且仅当该订单或订单中一个或多个交付里程碑的服务状态显示为“服务完成”时,我们才会在次月生成该订单或订单中一个或多个交付里程碑的对账单。
4.2.3 税费。双方各自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或中国境外应当缴纳的各项税费。华为云在付款时,如根据当地法律规定需要代扣代缴相应的税款,华为云在支付给您之前将代扣代缴该税款。
4.2.4 结算金额(不含税)计算方法
我们根据自服务商品上架的方式,对具体自服务商品涉及您的产品或服务结算时,自主选择采用如下两个公式之一作为该商品的结算金额计算公式。
(1)结算金额(不含税)= 自服务商品基础结算价 / (1 + 按税法规定的税率) × 结算比例 × 交付里程碑比例(如涉及)。
前述税法规定的税率为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税率。
例:用户购买了自服务商品,该自服务商品基础结算价为1000元,按上述计算公式:
结算金额(不含税)= 1000元 / (1+按税法规定的税率) × 结算比例 × 交付里程碑比例(如涉及)。
a)我们实际支付给您的金额按本协议2.5条款定义的开票金额公式计算。
b)上述公式中的结算比例当前取值为90%,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结算比例,如我们调整或制定新的结算政策,我们将以网站公告和/或书面通知、帮助中心、邮件告知、当面说明等形式告知您。
c)上述公式中的交付里程碑比例在自服务商品上架时进行设置。
(2)结算金额(不含税)= (自服务商品成交价 - 赋能云运营管理费(如涉及)) / (1 + 按税法规定的税率) × 成交价结算比例 * 交付里程碑比例(如涉及)。
前述税法规定的税率为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税率。
例:用户购买了自服务商品,该自服务商品成交价为1000元,按上述计算公式:
结算金额(不含税)= 1000元 / (1+按税法规定的税率) × 成交价结算比例 × 交付里程碑比例(如涉及)。
a)我们实际支付给您的金额按本协议2.5条款定义的开票金额公式计算。
b)上述公式中的成交价结算比例在自服务商品上架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与您协商调整上述结算比例。
c)上述公式中的交付里程碑比例在自服务商品上架时进行设置。
4.2.5 发票开具规定。
开票金额 = 结算金额(不含税)*(1+按税法规定的税率)。
该税法规定的税率即为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税率。
您应按照月结对账单的结算金额(即开票金额),在收到开具发票通知后1个月内,根据税法要求向华为云开具相应的发票,税目及税率应以开票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为准。
如您在结算周期内发生纳税人身份变更(含开票税率变更)等情形时,应提前通知华为云。
4.2.6 付款。华为云通知您开具发票后,您应当按照华为云通知的要求出具合法、有效、准确的发票及相关结算文档。在华为云通知您开票前,您不能提前开具发票。否则,华为云有权拒绝支付。华为云在收到您提交的包括发票在内的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结算文档后即向您支付,付款赎期为COD(见票即付),即华为云在入账后会即刻启动对您的付款。
4.2.7 您的账户信息。您应向华为云提供真实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果您需变更银行账户信息,则应向华为云发送书面通知并在华为云平台线上变更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的变更将在华为云收到变更通知且您在华为云平台线上变更成功后生效。在变更生效之前,华为云将继续向之前指定的银行账户付款。如因您提供资料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而导致结算失败,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4.2.8 抵销。在相关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华为云有权用您欠华为云的任意款项抵销华为云应付给您的款项。
4.2.9 退款规定。当用户申请退款并经华为云确认符合退款标准时,华为云会发退款通知给您和用户。因您的产品或服务的原因导致华为云向用户退款的,在华为云向用户退款后,华为云将从当月或次月从您的结算金额里扣除退款金额后与您结算,如金额不足,您应立即向华为云补付。您对因该等退款给华为云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及税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保密
5.1 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以口头或书面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被指定为具保密性的或鉴于信息的性质和有关信息披露的情况应合理视具保密性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1)另一方无论作为或者不作为都是现在或将来逐渐为公众所知的;(2)在披露前为另一方合法占有且未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3)依法向另一方披露而不受限制的;(4)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2 保密信息的保护。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的五年内对对方的保密信息保密。双方同意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且在任何情况下,其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谨慎程度不得低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的程度。接收方仅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需要了解且其负有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员工、代理人或分包商。除另一方另有授权外,任何一方仅可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尽管有相反规定,每一方均可在法律诉讼中或按法律要求向政府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
6.知识产权
6.1 华为云知识产权。云商店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的知识产权属于华为云或其授权方。非经华为云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云商店网站程序或内容。未经华为云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了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或复制华为云的名称或品牌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为或以组合形式包含华为云或其关联方品牌,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或任何类似公司名称、商标、商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或通过特定描述使第三方能够识别华为云及/或其关联方。此外,华为云可能根据商业需要依照本协议规定对您向华为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适配修改或添加、替换等工作,但前述安排并不意味着华为云或其关联公司将其所持有或有权使用的任何代码、Logo、商标、配色、设计、专利、著作权等任何知识产权或类似权利授权给您,相关权利仍归华为云或其关联公司独家持有。您在本条项下的责任和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6.2 您的许可和保证。您在此授予华为云为本协议之目的,免费使用您的品牌和标识、以及您的产品或服务或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您保证对您向华为云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及相关内容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授权,华为云有权随时要求您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供查证。
6.3 赔偿。若第三方向华为云、华为云关联公司、华为云经销商或用户主张您的产品或服务和/或相关内容侵犯其知识产权,您应当为华为云、其关联公司、华为云经销商或用户辩护并赔偿他们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金、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华为云应当在收到第三方的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向您提供进行抗辩或解决索赔所需的合理协助。
7.不可抗力
任一方均不对由于超出合理控制而导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或命令、互联网或电信网中断、封锁、禁运和骚乱)而导致的任何延期或未能履行其义务的情况负责。双方将采取合理措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此类事件持续超过60天,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取消未履行的服务和受影响的订单。本节不免除您在本协议下应履行的付款义务。
8.期限、暂停与终止
8.1 生效。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规定生效日期起生效,除非根据本协议终止,本协议将持续有效。
8.2暂停。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暂停您访问或使用云商店的权利:(1)您在访问和使用云商店时违反了可接受的使用政策、本协议或适用的法律法规;(2)您的访问和对云商店的使用可能会对云商店、我们或第三方造成安全风险;(3)您对云商店的使用可能会对云商店的功能、可用性或操作产生不利影响;(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机构的要求;(5)您对云商店的使用可能使华为云或用户承担责任或监管合规风险;(6)您可能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7)您已停止正常营业、或已破产、清盘、解散或类似程序中。您承认并同意(a)暂停不会免除您支付暂停期之前及期间向华为云应付的服务费等义务;(b)您将无权因此类暂停得到任何退款或费用减免。
8.3终止。
8.3.1 如果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在接到另一方通知后30天内未能修复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3.2 如果发生第8.2(1)至(7)条中描述的任何场景,我们保留终止您访问和使用云商店的权利。
8.3.3 如果双方终止合作,双方应当商讨一个过渡计划,向另一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确保用户的顺利迁移。
9.责任限制
9.1 责任限制。无论是否有其他协议约定,我们就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因合同、虚假陈述(不论是侵权的还是法定的)、侵权行为(包括疏忽)和违反法定责任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性质或种类的损失、损害、罚款、责任、收费、诉讼、费用、支出或成本的最大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在该责任产生前十二(12)个月期间您就导致索赔的服务实际支付给我们的费用金额。
9.2 责任除外。任何情况下,我们就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方均不对您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产生的间接性或结果性的损失或损害,或任何收入、利润、机会、客户损失、商誉、信誉、数据或数据使用的损害负责。即使您或您关联公司已被告知或已经意识到这一损害或可能由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10.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双方同意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包括与非合同义务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
11.完整协议。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及以援引方式纳入本协议的政策和文件。
12.变动和修改。
我们可能通过在网站上传修改后版本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您本协议的修改版本,包括对协议中所提及的文件和政策的修改。除非更新后的版本、文件或政策另有规定,修改的条款将于发布或通知后生效。您需要定期在网上查阅这些条款。您在条款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云商店将被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条款。
13.附则
13.1 关系。双方均为独立缔约方。本协议不为双方创立合伙、合资、代理或雇佣关系。
13.2 无第三方受益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非本协议当事人不得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
13.3 通知。我们可依照本协议规定通过网站、邮箱、短信向您发出通知。我们通过网站而发出的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通过电子邮件发布的通知将在我们发出电子邮件时生效(无论您是否接收或读取它),短信在发出时生效。您有责任及时更新您的邮箱地址或电话号码。
13.4 不弃权。未能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不构成对此条款的放弃,亦不限制以后执行该等条款的权利。如果一方放弃追究任何一条违反本协议要求的条款,不得视为放弃以后追究违反该条款的权利,也不得视为放弃追究违反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
13.5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任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将被替换为与本协议目的和意图一致的另一条款。
13.6 不可转让。未经华为云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您的关联方。华为云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向我们的关联方转让或转移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在转让生效前,我们会通过网站、站内信通知或其他途径告知您,该等转让自通知载明的转让之日即可生效。
14.定义
14.1“云商店”是指由华为云建立和运营的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具体的网站链接为https://marketplace.huaweicloud.com/。
14.2 “产品或服务”是指您独立开发或者依据权属人合法授权提供给华为云的软件、硬件、镜像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运行环境、数据库与缓存、网络安全、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存储备份、建站系统、商业智能、信息安全、行业软件、数据迁移、故障排查和安全运维等。
14.3 “自服务商品”是指华为云对您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技术集成后包含华为云技术增值的新商品(也简称为“华为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软件、SAAS、硬件、云服务、镜像、人工服务等。
14.4 “目录价”是指华为云制定的华为自服务商品的销售目录价。
14.5“自服务商品基础结算价”指由我们定义的并作为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结算依据的价格。
16.6 “交付里程碑比例”指当商品涉及线下交付实施服务且可按交付进度设置的各里程碑的占整体交付进度的比例。在满足结算要求后,我们将按该比例生成该订单中一个或多个交付里程碑的对账单。
14.7 “销售折扣”是指华为云制定的华为自服务商品的销售折扣。
14.8 “赋能云运营管理费”:指华为云赋能云项目中,因政府指定的运营公司承担了注册账号、签约、结算等事项的管理,如涉及须按政府要求给运营公司支付的运营管理费。赋能云运营管理费通常按赋能云项目的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向运营公司支付。
14.9 “您的账户”是指您在华为云网站上注册的账户,该账户具有账号、余额等信息。
14.10 “用户”指在云商店购买自服务商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4.11 “华为云解决方案提供商”是指具备向客户销售和交付华为云服务和解决方案的能力,通过提供增值和推广服务帮助华为云扩大销售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可依据云商店的授权加入将华为自服务商品销售给用户。
14.12 “服务监管”是指云商店为提升服务质量的在线服务监管系统,该系统可记录交易的实际服务状态和操作日志。
14.13 “服务支持条款”是指通过援引方式纳入本协议的、适用于您提供的商品的服务等级、支持或保修(视商品的类型而定)等售后支持服务的说明和条款。
14.14 “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为实现前述目的,“控制”指该关联方通过股权或投票权、合同或其他方式,拥有决定该方的管理方向和政策方向的权力。
14.15 “网站”是指华为云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uaweicloud.com/)或者华为云商店网站。
最后更新于2024年8月31日,如需查看历史版本,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