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云服务器(ECS)服务等级协议 (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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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云服务器(ECS)服务等级协议 (历史版本)
V1003 更新于2024年5月31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SLA”)是您与华为云签订的《华为云用户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SLA项下具有相同含义,但本SLA另有定义的情形除外。若本SLA的条款与条件与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SLA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
华为云会适时修改SLA协议,但在您的订购期限内,华为云不会以实质性降低服务水平的方式修改您的SLA条款;如果您续订服务,则续订之时届时适用的SLA协议的版本将适用于您的续订期。您继续使用服务即代表您同意届时适用的SLA。
通用条款
一、定义
服务:为本SLA之目的,本SLA中提及的服务仅指本SLA中以下所列明的云服务。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服务周期总时间:指每个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
服务不可用:将在下面的服务特定条款中针对每种服务进行定义。服务不可用不包含服务因下面所述的限制以及服务特定条款中的限制而发生不可用的情况。
服务不可用时间:指一个服务周期内服务不可用的时间的总和,如不满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得重复计算,即每个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不计入下一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服务可用性: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内,针对本SLA中列明的服务,所承诺达到的服务可用率。
月度服务费: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即自然月)内,客户就该服务周期内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服务周期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二、补偿
补偿方式:如果华为云未达到本SLA项下承诺的服务可用性,则您可依照本SLA的规定申请补偿,补偿将以代金券的方式发放,且该补偿是华为云针对服务不满足服务可用性承诺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补偿。
补偿申请时限:您可在每服务周期账单结清后对该服务周期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云服务提出补偿申请,且补偿申请必须在该云服务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服务周期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补偿申请将不被受理。华为云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合理评估,并依据本SLA约定及诚信原则就是否适用补偿做出决定。
补偿申请方法:您可以在华为云用户中心提交工单申请补偿。(工单网址: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ticket/?region=cn-north-4&locale=zh-cn#/ticketindex/serviceTickets)
三、限制
以下情形所导致的不可用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
2)依照法律法规,应监管部门要求或依照协议及协议中援引的政策您的服务被暂停或终止的;
3)由于您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
4)系统或服务日常维护而引起的;
5)由于您未按照服务使用文档或操作指导使用服务引起的;
6)由于网络运营商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弹性云服务器(ECS)服务特定条款
一、定义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按照单实例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计算。
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不可用:指弹性云服务器(含专属主机上的弹性云服务器)系统中日志显示:因华为云原因连续超过一分钟无法访问并且使用弹性云服务器,低于一分钟的不可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不可用分钟数之和。
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用户使用一个区域内多个可用区的弹性云服务器时,如该区域内一个可用区所有弹性云服务器实例均不可用,且其他可用区的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也同时发生服务不可用(以下简称同一区域其他可用区不可用实例)情形,则此同一区域其他可用区不可用实例被视为单区域内多可用区弹性云服务器服务不可用。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时间: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单弹性云服务器实例的单区域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的分钟数之和。
月度服务费:为客户在一个服务周期中就单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月份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二、限制
除通用条款中列明的情形外,针对弹性云服务器,以下所列情形亦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使用本地盘存储的弹性云主机使用的本地磁盘中数据有丢失的风险(比如本地磁盘损坏、实例宕机等),依赖本地盘存储中数据而导致的不可用。
2)如果您的业务不具备高可用能力且不接受服务器替换的裸金属、本地盘类型的实例在硬件修复阶段引发的不可用。
3)您自行操作(如客户在控制台、API等控制方式对ECS实例进行停机、重启、卸载云盘等操作)等引起的不可用。
4)由于您自行安装的软件或驱动,或其他非华为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驱动,或配置引起的错误,或被黑客攻击而导致的不可用。
5)由于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等引起的不可用。
6)由于您的竞价实例因为出价低于交割价格而被释放;由于欠费导致ECS实例被暂停服务或被释放等引起的不可用;
7)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可用。
8)由于您的疏忽或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不可用。
9)任何华为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10) 为避免因为硬件故障导致云服务器宕机,提前进行的热迁移带来的短时间的服务器中断、网络不可用。
11) 由于您未及时响应华为云针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日常维护发送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不可用。
三、服务可用性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
弹性云服务器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可以按照单实例(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和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划分统计:
1)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100%
2)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时间)/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100%
服务可用率承诺:
1)华为云通过商业和技术上的合理努力,承诺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75%;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95%;建议所有运行实例同时部署在同一区域的两个或更多可用区(如果给定区域中只有一个可用区,则至少两个区域)以获取更高的服务可用率;若您选择所有运行实例都部署在同一区域的单个可用区,则华为云仅向您承诺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2)ECS服务提供多实例部署的机制,您可以根据业务的重要性或者可靠性要求,选择您的业务部署形态,如单节点单应用实例、单节点多应用实例、多节点主备实例、多节点集群实例部署等。您理解并同意,不同的业务部署形态可靠性并不相同,请您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行规划,不建议采用单节点方式部署高可用应用,避免单节点故障影响核心业务。
四、服务补偿
补偿标准
如果ECS服务可用性未能达到上述承诺,华为云将按照下表对您补偿。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EC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用户就该ECS实例支付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 |
代金券补偿金额 |
99%≤服务可用性<99.975% |
月度服务费的10% |
95%≤服务可用性<99% |
月度服务费的30% |
服务可用性<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 |
代金券补偿金额 |
99%≤服务可用性<99.995% |
月度服务费的10% |
95%≤服务可用性<99% |
月度服务费的30% |
服务可用性<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补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ECS实例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ECS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最后更新于2024年5月31日
V1002 更新于2024年3月21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SLA”)是您与华为云签订的《华为云用户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SLA项下具有相同含义,但本SLA另有定义的情形除外。若本SLA的条款与条件与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SLA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
华为云会适时修改SLA协议,但在您的订购期限内,华为云不会以实质性降低服务水平的方式修改您的SLA条款;如果您续订服务,则续订之时届时适用的SLA协议的版本将适用于您的续订期。您继续使用服务即代表您同意届时适用的SLA。
通用条款
一、定义
服务:为本SLA之目的,本SLA中提及的服务仅指本SLA中以下所列明的云服务。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服务周期总时间:指每个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
服务不可用:将在下面的服务特定条款中针对每种服务进行定义。服务不可用不包含服务因下面所述的限制以及服务特定条款中的限制而发生不可用的情况。
服务不可用时间:指一个服务周期内服务不可用的时间的总和,如不满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得重复计算,即每个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不计入下一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服务可用性: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内,针对本SLA中列明的服务,所承诺达到的服务可用率。
月度服务费: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即自然月)内,客户就该服务周期内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服务周期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二、补偿
补偿方式:如果华为云未达到本SLA项下承诺的服务可用性,则您可依照本SLA的规定申请补偿,补偿将以代金券的方式发放,且该补偿是华为云针对服务不满足服务可用性承诺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补偿。
补偿申请时限:您可在每服务周期账单结清后对该服务周期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云服务提出补偿申请,且补偿申请必须在该云服务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服务周期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补偿申请将不被受理。华为云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合理评估,并依据本SLA约定及诚信原则就是否适用补偿做出决定。
补偿申请方法:您可以在华为云用户中心提交工单申请补偿。(工单网址: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ticket/?region=cn-north-4&locale=zh-cn#/ticketindex/serviceTickets)
三、限制
以下情形所导致的不可用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
2)依照法律法规,应监管部门要求或依照协议及协议中援引的政策您的服务被暂停或终止的;
3)由于您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
4)系统或服务日常维护而引起的;
5)由于您未按照服务使用文档或操作指导使用服务引起的;
6)由于网络运营商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弹性云服务器(ECS)服务特定条款
一、定义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按照单实例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计算。
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不可用:指弹性云服务器(含专属主机上的弹性云服务器)系统中日志显示:因华为云原因连续超过一分钟无法访问并且使用弹性云服务器,低于一分钟的不可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不可用分钟数之和。
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用户使用一个区域内多个可用区的弹性云服务器时,如该区域内一个可用区所有弹性云服务器实例均不可用,且其他可用区的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也同时发生服务不可用(以下简称同一区域其他可用区不可用实例)情形,则此同一区域其他可用区不可用实例被视为单区域内多可用区弹性云服务器服务不可用。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时间: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单弹性云服务器实例的单区域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的分钟数之和。
月度服务费:为客户在一个服务周期中就单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月份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二、限制
除通用条款中列明的情形外,针对弹性云服务器,以下所列情形亦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使用本地盘存储的弹性云主机使用的本地磁盘中数据有丢失的风险(比如本地磁盘损坏、实例宕机等),依赖本地盘存储中数据而导致的不可用。
2)如果您的业务不具备高可用能力且不接受服务器替换的裸金属、本地盘类型的实例在硬件修复阶段引发的不可用。
3)您自行操作(如客户在控制台、API等控制方式对ECS实例进行停机、重启、卸载云盘等操作)等引起的不可用。
4)由于您自行安装的软件或驱动,或其他非华为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驱动,或配置引起的错误,或被黑客攻击而导致的不可用。
5)由于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等引起的不可用。
6)由于您的竞价实例因为出价低于交割价格而被释放;由于欠费导致ECS实例被暂停服务或被释放等引起的不可用;
7)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可用。
8)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9)任何华为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10) 为避免因为硬件故障导致云服务器宕机,提前进行的热迁移带来的短时间的服务器中断、网络不可用。
三、服务可用性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
弹性云服务器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可以按照单实例(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和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划分统计:
1)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100%
2)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时间)/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100%
服务可用率承诺:
1)华为云通过商业和技术上的合理努力,承诺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75%;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95%;建议所有运行实例同时部署在同一区域的两个或更多可用区(如果给定区域中只有一个可用区,则至少两个区域)以获取更高的服务可用率;若您选择所有运行实例都部署在同一区域的单个可用区,则华为云仅向您承诺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2)ECS服务提供多实例部署的机制,您可以根据业务的重要性或者可靠性要求,选择您的业务部署形态,如单节点单应用实例、单节点多应用实例、多节点主备实例、多节点集群实例部署等。您理解并同意,不同的业务部署形态可靠性并不相同,请您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行规划,不建议采用单节点方式部署高可用应用,避免单节点故障影响核心业务。
四、服务补偿
补偿标准
如果ECS服务可用性未能达到上述承诺,华为云将按照下表对您补偿。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EC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用户就该ECS实例支付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 |
代金券补偿金额 |
99%≤服务可用性<99.975% |
月度服务费的10% |
95%≤服务可用性<99% |
月度服务费的30% |
服务可用性<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 |
代金券补偿金额 |
99%≤服务可用性<99.995% |
月度服务费的10% |
95%≤服务可用性<99% |
月度服务费的30% |
服务可用性<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补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ECS实例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ECS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最后更新于2024年3月21日
V1001 更新于2023年12月19日
本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SLA”)是您与华为云签订的《华为云用户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协议中定义的术语在本SLA项下具有相同含义,但本SLA另有定义的情形除外。若本SLA的条款与条件与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SLA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
华为云会适时修改SLA协议,但在您的订购期限内,华为云不会以实质性降低服务水平的方式修改您的SLA条款;如果您续订服务,则续订之时届时适用的SLA协议的版本将适用于您的续订期。您继续使用服务即代表您同意届时适用的SLA。
通用条款
一、定义
服务:为本SLA之目的,本SLA中提及的服务仅指本SLA中以下所列明的云服务。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服务周期总时间:指每个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
服务不可用:将在下面的服务特定条款中针对每种服务进行定义。服务不可用不包含服务因下面所述的限制以及服务特定条款中的限制而发生不可用的情况。
服务不可用时间:指一个服务周期内服务不可用的时间的总和,如不满一个月,仍按一个月计算。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得重复计算,即每个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不计入下一服务周期的服务不可用时间。
服务可用性: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内,针对本SLA中列明的服务,所承诺达到的服务可用率。
月度服务费:指在一个服务周期(即自然月)内,客户就该服务周期内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服务周期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二、补偿
补偿方式:如果华为云未达到本SLA项下承诺的服务可用性,则您可依照本SLA的规定申请补偿,补偿将以代金券的方式发放,且该补偿是华为云针对服务不满足服务可用性承诺向您提供的全部及唯一补偿。
补偿申请时限:您可在每服务周期账单结清后对该服务周期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云服务提出补偿申请,且补偿申请必须在该云服务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服务周期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补偿申请将不被受理。华为云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合理评估,并依据本SLA约定及诚信原则就是否适用补偿做出决定。
补偿申请方法:您可以在华为云用户中心提交工单申请补偿。(工单网址: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ticket/?region=cn-north-4&locale=zh-cn#/ticketindex/serviceTickets)
三、限制
以下情形所导致的不可用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
2)依照法律法规,应监管部门要求或依照协议及协议中援引的政策您的服务被暂停或终止的;
3)由于您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
4)系统或服务日常维护而引起的;
5)由于您未按照服务使用文档或操作指导使用服务引起的;
6)由于网络运营商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弹性云服务器(ECS)服务特定条款
一、定义
服务周期: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按照单实例服务周期内的总天数╳24(小时)╳60(分钟)计算。
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不可用:指弹性云服务器(含专属主机上的弹性云服务器)系统中日志显示:因华为云原因连续超过一分钟无法访问并且使用弹性云服务器,低于一分钟的不可用时间不计算在内。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不可用分钟数之和。
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用户使用一个区域内多个可用区的弹性云服务器时,如该区域内一个可用区所有弹性云服务器实例均不可用,且其他可用区的弹性云服务器实例也同时发生服务不可用(以下简称同一区域其他可用区不可用实例)情形,则此同一区域其他可用区不可用实例被视为单区域内多可用区弹性云服务器服务不可用。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时间:在一个服务周期内,单弹性云服务器实例的单区域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的分钟数之和。
月度服务费:为客户在一个服务周期中就单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月份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二、限制
除通用条款中列明的情形外,针对弹性云服务器,以下所列情形亦不应被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
1)使用本地盘存储的弹性云主机使用的本地磁盘中数据有丢失的风险(比如本地磁盘损坏、实例宕机等),依赖本地盘存储中数据而导致的不可用。
2)如果您的业务不具备高可用能力且不接受服务器替换的裸金属、本地盘类型的实例在硬件修复阶段引发的不可用。
3)您自行操作(如客户在控制台、API等控制方式对ECS实例进行停机、重启、卸载云盘等操作)等引起的不可用。
4)由于您自行安装的软件或驱动,或其他非华为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驱动,或配置引起的错误,或被黑客攻击而导致的不可用。
5)由于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等引起的不可用。
6)由于您的竞价实例因为出价低于交割价格而被释放;由于欠费导致ECS实例被暂停服务或被释放等引起的不可用;
7)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不可用。
8)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9)任何华为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三、服务可用性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
弹性云服务器服务可用率计算方式可以按照单实例(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和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划分统计:
1)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实例服务不可用时间)/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100%
2)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
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单个弹性云服务器单区域内多可用区服务不可用时间)/ 单实例服务周期总时间 * 100%
服务可用率承诺:
1)华为云通过商业和技术上的合理努力,承诺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75%;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不低于99.995%;建议所有运行实例同时部署在同一区域的两个或更多可用区(如果给定区域中只有一个可用区,则至少两个区域)以获取更高的服务可用率;若您选择所有运行实例都部署在同一区域的单个可用区,则华为云仅向您承诺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每服务周期服务可用率。
2)ECS服务提供多实例部署的机制,您可以根据业务的重要性或者可靠性要求,选择您的业务部署形态,如单节点单应用实例、单节点多应用实例、多节点主备实例、多节点集群实例部署等。您理解并同意,不同的业务部署形态可靠性并不相同,请您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行规划,不建议采用单节点方式部署高可用应用,避免单节点故障影响核心业务。
四、服务补偿
补偿标准
如果ECS服务可用性未能达到上述承诺,华为云将按照下表对您补偿。赔偿方式仅限于用于购买ECS产品的代金券,且赔偿总额不超过未达到服务可用性承诺当月,用户就该ECS实例支付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抵扣的费用)
单实例维度(单区域单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 |
代金券补偿金额 |
99%≤服务可用性<99.975% |
月度服务费的10% |
95%≤服务可用性<99% |
月度服务费的30% |
服务可用性<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单区域多可用区维度:
服务可用性 |
代金券补偿金额 |
99%≤服务可用性<99.995% |
月度服务费的10% |
95%≤服务可用性<99% |
月度服务费的30% |
服务可用性<95% |
月度服务费的100% |
补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五(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ECS实例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ECS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两(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9日